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
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 2026-04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
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业务调整背景和整体思路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部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新机场”)计划于2026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新机场投用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上市公司”、“公司”)运营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高崎机场”)将同步关闭,届时不再作为民用运输机场使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件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作为翔安机场工程的项目法人与建设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翔安机场建设完成后的所有权人亦为翔业集团。鉴于新机场运营初期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无论是将新机场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还是由上市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全面承接新机场的运营管理业务,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持续亏损风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依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民航法律法规,翔业集团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将作为新机场运营人,承担新机场整体运营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基于上述背景,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以下简称“本次业务调整”),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翔安机场整体运营及安全主体责任由翔业集团承担,上市公司在持续发挥其机场运营专业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航空维修等业务,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为防止上市公司持有的高崎机场航站楼及飞行区等主要资产出现闲置,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机场完成转场后,上市公司拟对相关资产作出处置安排。
二、本次业务调整及资产配置具体安排
(一)新机场专业化经营业务
1、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
(1)业务范围及内容。为航空公司、旅客等客户提供航站楼内综合设施及服务(包括航班信息、楼内道路交通、保洁绿化、照明、空调及供水等)、机场地面保障服务(包括旅客、行李、货邮、快件等服务)及旅客登机桥服务,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专业优势,形成持续稳定收入来源。
(2)业务收费结算模式。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统一由新机场运营人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并结算,再根据服务协议与上市公司进行收入分成。上述业务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上述关联交易发生前与相关方完成协议签署,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于机场转场前,结合202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收入分成协议约定,预计上述业务2027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管理业务
(1)业务范围及内容。包括新机场航站楼内商业招商和业态规划、品牌引入和资源整合以及商户服务配套和日常管理等业务,提升航站楼有税商业价值,提升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2)业务收费结算模式。翔安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管理业务,由上市公司与商户等相关主体直接签订协议并结算。上述业务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3、新机场航线维修及飞机勤务服务业务
(1)业务范围及内容。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翔机务工程(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翔机务”)向新机场国内外航空公司提供航线维修及勤务服务,具体包括执行航班前后的航空器地面检查、排故、换件、维护放行及飞机勤务等业务,并在未来积极开拓飞机定期检修等各类航空维修业务。
(2)业务收费结算模式。新机场航线维修及飞机勤务服务业务,由元翔机务与航空公司直接签订协议并结算。上述业务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产购买和资产租赁
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购买与资产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向翔业集团取得开展专业化经营服务所需的配套资产,以提升业务承接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专业运营水平与经营稳定性。在资产取得方式的选择上,公司综合评估资金占用规模、土地房屋产权归属及移动便利性等因素,本着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提出以下方案:
1、资产购买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翔业集团购买与专业化运营密切相关的经营类及保障类等资产,主要包括登机桥、特种车辆等。
2、资产租赁
(1)上市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新机场航站楼值机系统、行李服务系统及相关配套专用设施设备。
(2)上市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场地开展有税商业管理业务。
(3)上市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机务维修区(含维修机坪)等相关资产开展航空维修业务。
上述资产购买及租赁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上述关联交易发生前与相关方完成协议签署,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高崎机场相关资产处置安排
为防止上市公司持有的高崎机场航站楼及飞行区等主要资产出现闲置,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机场转场完成后,上市公司拟对相关资产作出如下处置安排:
(一)对于转场后的高崎机场航站楼资产(主要包括高崎机场1号、2号、3号、4号航站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统一交由政府收储。收储补偿价款按照相关规定,由厦门市土地储备机构与上市公司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并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鉴于机场转场后,尚需预留合理周期实施设备搬迁、场地清场,后续还需依次开展收储方案制定、资产盘点、专项审计、资产评估、资产交割等工作,相关事项均须履行法定程序且耗时较长,目前尚不满足资产收储实施条件。经与厦门市土地储备机构商议,以上资产收储工作计划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二)因上市公司持有的高崎机场航站区及飞行区配套资产(主要包括跑道、机坪、停车场及相关配套建(构)筑物、附属设备)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归属控股股东翔业集团,为避免机场转场后相关资产闲置,上市公司拟将该部分资产以现金方式转让给翔业集团。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按规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及上市公司决策程序。鉴于机场转场后,尚需预留合理周期实施场地清场,后续还需依次开展资产盘点、专项审计、资产评估、国资核准、资产交割等工作,相关事项均须履行法定程序且耗时较长,目前尚不满足资产转让条件。经与翔业集团商议,上述资产转让工作计划于新机场正式投入使用后180天内实施完毕,新机场正式投入使用时间以民航主管部门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上述资产的处置安排届时由上市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安排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根据本次专业化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上市公司无需承担翔安机场主体的大额固定资产折旧及财务费用,整体运营成本将以人员薪酬、运维成本、设备场地租金等经营性成本为主,从而实现从重资产投入向轻资产运营转型。随着新机场运营成熟、业务持续放量,上市公司专业化经营业务收入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
(二)本次业务调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翔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将有所上升。上市公司后续将采取拓展对外业务等积极措施,有序降低关联交易规模及占比,公司承诺到2028年度营业收入中关联交易的占比降至50%以下。
(三)上述高崎机场相关资产处置方案落地,预计能盘活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闲置资产,有效降低相关资产折旧摊销及日常维保对公司经营效益的长期不利影响,并通过资产处置增加公司货币资金储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五、风险提示
(一)机场转场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新开展业务要实现持续稳定收入尚需一定的培育成长周期。
(二)机场转场后,公司经营模式将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型,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阶段性波动。
(三)业务调整初期,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将有所下滑,将对公司投资者回报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新机场专业化经营业务、资产购买、租赁等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43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航站楼有税商业管理、航线维修及飞机勤务服务等专业化经营服务业务,并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以资产购买和资产租赁的方式获得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所需的配套资产。在资产购买方面,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翔业集团购买与专业化运营密切相关的经营类及保障类等资产,主要包括登机桥、特种车辆等,交易金额为30,391.56万元(含税金额,下同),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93%。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事项。
● 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购买资产事项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安排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与翔业集团签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专业化经营相关资产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向翔业集团购买与专业化运营密切相关的经营类及保障类等资产,主要包括登机桥、特种车辆等,本次交易金额为30,391.56万元。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资产购买交易事项,是公司为顺利承接翔安机场相关专业化经营服务业务、完善配套保障体系所作出的资产安排。本次交易旨在针对性补齐业务开展所需的硬件资产,为公司承接翔安机场专业化经营服务筑牢运营支撑,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机场运营主业发展方向,契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求。
3、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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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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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翔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与翔安机场专业化运营密切相关的经营类及保障类等资产,主要包括登机桥、特种车辆等。资产明细详见《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专业化经营相关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均为翔业集团所有。截至公告日,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均系翔安机场相关配套资产,目前尚未投入运营使用,处于全新状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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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财务数据已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拟购买标的经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1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方法,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拟购买标的账面净额25,977.39万元,评估净值为26,895.18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增值917.79万元,增值率3.53%,增值原因主要为提前购置产生的资金成本以及部分设备购置价较基准日略上涨。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为30,391.56万元(含13%增值税)。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以经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专业化经营相关资产转让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乙方: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
(二)标的资产
拟承接业务所需的部分运营资产,主要包括登机桥、特种车辆等。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标的资产相关市场价值由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1号评估报告,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拟购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6,895.18万元(不含增值税)。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金额为30,391.56万元(含增值税)。在协议所述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即30,391.56万元)至乙方账户。
除非甲方作出书面豁免,甲方履行对价支付义务以下列付款先决条件均成立为前提:
(1)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并整体生效;
(2)乙方已将标的资产全部交付给甲方且双方已就全部标的资产的交付签署《交付确认书》;
(3)乙方不违反其于本协议第五条及第六条作出的相关陈述、保证和承诺。
(四)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转让方应在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前将标的资产交付予受让方,具体交付日由双方另行确定。
(五)过渡期安排
受让方有权于交付日前对标的资产进行设备调试、试运行。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的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各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交付时的现状承接资产,但标的资产交付时的现状不符合转让方作出陈述与保证的除外。
(六)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至第十四条(附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其余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整体生效:(1)受让方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2)转让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3)本次交易已取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托本次配套资产交易,预计能有效形成翔安机场新业务承接、落地、运营的全链条配套保障能力,并将逐步提升相关业务的运营效率、服务质量与经营绩效,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机场运营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助力公司稳步拓展业务规模、提升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公允化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公平合理,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水平,将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购买资产类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专业化经营相关资产转让协议》;
4、《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专业化经营相关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5、《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29台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45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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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13日上午9:30一11:30
2、登记地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0月13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706078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4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朱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在持续发挥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专业优势的同时,助力其未来积极拓展航空维修等业务。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拟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并与新机场运营人签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并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翔业集团以资产购买和资产租赁的方式获得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所需的配套资产。在资产购买方面,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翔业集团购买与专业化运营密切相关的经营类及保障类等资产,主要包括登机桥、特种车辆等,交易金额为30,391.56万元(含税金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9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翔安机场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设备、经营场地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翔业集团以资产购买和资产租赁的方式获得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所需的配套资产。在资产租赁方面,具体为:(1)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新机场航站楼值机系统、行李服务系统及相关配套专用设施设备,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8,191.00万元,租金总额为24,573.00万元;(2)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场地开展有税商业管理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1,777.60万元,租金总额为5,332.80万元;(3)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机务维修区(含维修机坪)等相关资产开展航空维修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1,835.68万元,租金总额为5,507.04万元。以上关联租赁交易年租金合计为11,804.28万元,租赁期为3年,租赁金额合计为35,412.8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设备、经营场地等资产并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0月16日下午 14:00 在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元翔(厦门) 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44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设备、
经营场地等资产并签署《租赁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航站楼有税商业管理、航线维修及飞机勤务服务等专业化经营服务业务,并向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以资产购买和资产租赁的方式获得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所需的配套资产。在资产租赁方面,具体为:(1)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新机场航站楼值机系统、行李服务系统及相关配套专用设施设备,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8,191.00万元,租金总额为24,573.00万元;(2)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场地开展有税商业管理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1,777.60万元,租金总额为5,332.80万元;(3)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机务维修区(含维修机坪)等相关资产开展航空维修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1,835.68万元,租金总额为5,507.04万元。以上关联租赁交易年租金合计为11,804.28万元,租赁期为3年,租赁金额合计为35,412.84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租赁资产类关联交易事项。
● 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租赁资产事项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安排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与翔业集团签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租赁协议》、《厦门翔安国际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租赁协议》及《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机务维修区租赁协议》,具体内容包括:(1)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新机场航站楼值机系统、行李服务系统及相关配套专用设施设备,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8,191.00万元,租金总额为24,573.00万元;(2)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场地开展有税商业管理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1,777.60万元,租金总额为5,332.80万元;(3)公司拟向翔业集团租赁新机场机务维修区(含维修机坪)等相关资产开展航空维修业务,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1,835.68万元,租金总额为5,507.04万元。以上关联租赁交易年租金合计为11,804.28万元,租赁期为3年,租赁金额合计为35,412.84万元。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资产租赁交易事项,是公司为顺利承接翔安机场相关专业化经营服务业务、完善配套保障体系所作出的资产安排。本次交易旨在针对性补齐业务开展所需的硬件资产,为公司承接翔安机场专业化经营服务筑牢运营支撑,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机场运营主业发展方向,契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设备、经营场地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租赁资产类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翔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租赁标的包括三部分:(1)新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新机场航站楼值机系统、行李服务系统及相关配套专用设施设备;(2)新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场地;(3)新机场机务维修区(含维修机坪)等相关资产。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均为翔业集团所有。截至公告日,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次交易拟租赁标的经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2、〔2026〕8300053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最终确定拟租赁标的评估年租金合计为11,804.28万元(含增值税)。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租赁资产的年租金为11,804.28万元(含增值税),租赁期为3年,总租金为35,412.84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均以经评估的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厦门翔安国际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租赁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人)
乙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
2、租赁资产
翔安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土地、建筑物及相应附属设施设备,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
3、租赁期限及起租日安排
租赁期限为三年,起租日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
4、租金及支付
经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2号评估报告。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年租金1,777.60万元,租金总额为5,332.80万元。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收到出租人开具的月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将租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承租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租赁资产及拟承接业务相关议案后生效。
(二)《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机务维修区租赁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人)
乙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
2、租赁资产
翔安机场机务维修区(含维修机坪)对应土地使用权资产、房屋建筑物及相应附属设施设备,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滑行道免费提供承租人使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
3、租赁期限及起租日安排
租赁期限为三年,起租日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
4、租金及支付
经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2号评估报告。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租赁资产的年总租金上限为1,835.68万元,在年租金上限范围内,以租赁土地成本及租赁资产实际建设成本为基础,综合建设期资金成本、有关税费等因素,双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协商确定租赁资产的实际年租金金额。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收到出租人开具的月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将租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承租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租赁资产及拟承接业务相关议案后生效。
(三)《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租赁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人)
乙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人)
2、租赁资产
翔安机场航站楼值机系统、行李服务系统及相关配套专用设施设备等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
3、租赁期限及起租日安排
租赁期限为三年,起租日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
4、租金及支付
经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53号评估报告。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年租金8,191.00万元,租金总额为24,573.00万元。租金按月支付,承租人应在每月收到出租人开具的月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将租金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承租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租赁资产及拟承接业务相关议案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托本次配套资产交易,预计能有效形成翔安机场新业务承接、落地、运营的全链条配套保障能力,并将逐步提升相关业务的运营效率、服务质量与经营绩效,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机场运营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助力公司稳步拓展业务规模、提升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公允化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公平合理,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水平,将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设备、经营场地等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将在租赁期限内后续各年度,预计本次关联交易后续年度额度,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租赁资产类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厦门翔安国际机场航站楼有税商业区域租赁协议》、《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机务维修区租赁协议》、《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专用设备租赁协议》;
4、《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承租资产涉及的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机务维修区及航站楼有税商业房地产市场年租金资产评估报告》、《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租赁资产涉及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年租金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6-042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并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部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以下简称“翔安机场”、“新机场”)计划于2026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新机场投用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上市公司”、“公司”)运营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高崎机场”)将同步关闭,届时不再作为民用运输机场使用。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控股股东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上市公司(包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并与新机场运营人签署《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简称“《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类别关联交易事项。
● 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1、机场转场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新开展业务要实现持续稳定收入尚需一定的培育成长周期;2、业务调整初期,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将有所下滑,将对公司投资者回报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3、本次交易安排预计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与新机场运营人签署《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拟通过专业化经营模式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该业务由新机场运营人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和结算,再由新机场运营人与公司进行收入分成,本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协议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同等条件下,公司有权优先续签本协议,以双方届时签署的续签协议为准。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565号)文件要求,翔业集团作为翔安机场工程的项目法人与建设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翔安机场建设完成后的所有权人亦为翔业集团。
鉴于新机场运营初期固定资产的折旧成本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无论是将新机场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还是由上市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全面承接新机场的运营管理业务,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持续亏损风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依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民航法律法规,翔业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作为新机场运营人,承担新机场整体运营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基于上述背景,为积极应对机场转场后上市公司机场主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在翔业集团的统筹支持下,上市公司拟通过“专业化经营+资产购买+资产租赁”组合模式参与翔安机场经营,共同构建新机场“机场管理机构统筹+机场专业化经营”的运营体系,在持续发挥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专业优势的同时,助力其未来积极拓展航空维修等业务,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类别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翔业集团100%控制的其他企业,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体
甲方:翔业(厦门)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乙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通过专业化经营承接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
(三)收费结算模式
翔安机场旅客地面服务统一由甲方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和结算,再由甲方基于具体服务项目与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收入分成:
■
(四)服务期限及起始日安排
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起始日自翔安机场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服务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同等条件下,乙方或乙方下属公司有权优先续签本协议。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可有效缓释高崎机场关停对公司原有业务布局和日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能够维持上市公司机场运营业务的连续与稳定,进而支撑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基本面保持稳健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承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苏玉荣先生、周小刚先生、朱昭先生、林丽群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将于机场转场前,结合202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收入分成协议约定,预计2027年度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将在协议服务期限内后续各年度,预计该关联交易的年度额度,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类别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旅客地面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