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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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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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30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南召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召鑫琦”)、苏州金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金巢”)、王朝先生签订了《关于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其中南召鑫琦出资3,000万元认购哈森智造新增注册资本461.538461万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认购哈森智造新增注册资本153.846154万元。南召鑫琦退出投资未能收回3,000万元投资本金的,由公司、苏州金巢、王朝先生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补足责任,其中公司按照51%的比例承担补足责任,即公司最大提供1,530万元的补足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哈森智造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为4.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和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为哈森智造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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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哈森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乙方(增资方):
乙方1:南召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1”/“投资人”)
乙方2: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现有股东/其他股东):
丙方1:苏州金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2:王朝
(二)增资协议涉及担保相关的主要内容
1、增资内容
1.1 乙方2、丙方拟作为甲方现有股东作出一项有效的股东决定,同意甲方增加注册资本615.384615万元,并同意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乙方以现金认购;现有股东同意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1.2 本次增资完成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5.384615万元。本次增资认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615.38461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84.6153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
(1)乙方1增资认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461.53846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38.46153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应甲方增资后10%的股权;
(2)乙方2增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153.84615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46.15384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应甲方增资后3.333%的股权。
2、投资本金兜底
2.1 兜底财产:本协议项下“兜底财产”仅指甲方及项目公司就南召新建项目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以及为南召新建项目购置的全部生产设备(含后续添置部分),具体以本协议附件《南召项目资产清单》为准。前述财产自权属证书办理完毕或实际取得之日起自动纳入兜底财产范围,无需各方另行签署确认文件。
2.2 兜底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一一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依约应退还款项未付清、甲方或项目公司清算、解散、注销、破产、南召新建项目终止或失败、甲方及其他股东违约导致乙方1退出投资一一导致乙方1实缴投资本金未能全额收回的,乙方1均有权要求首先以兜底财产的处置所得优先清偿其未收回的投资本金;处置所得在依法扣除应优先支付的款项后,全额优先划付乙方1,直至乙方1投资本金足额收回。
2.3 差额补足:兜底财产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或其处置所得不足以使乙方1足额收回投资本金的,仅就该差额部分(差额=乙方1实缴投资本金-已实际收回的全部款项,含已收取的分红、退款及其他清偿款),由乙方2、丙方1、丙方2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责任,并于乙方1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兜底财产尚未登记至甲方或项目公司名下期间,或兜底财产已全部灭失、被司法查封且经评估明显不足值的,乙方1无需先行处置兜底财产,可直接要求乙方2、丙方1、丙方2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乙方2承担的上述责任限额为上述差额部分或差额补足金额的51%、丙方1承担的上述责任限额为上述差额部分或差额补足金额的43%、丙方2承担的上述责任限额为上述差额部分或差额补足金额的6%。
2.4 处分限制:未经乙方1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及项目公司不得出售、转让、出租、抵押或报废处置兜底财产;违反本款约定的,处置所得仍按第2.2款优先清偿乙方1,且不免除第2.3款差额补足义务。甲方应促使项目公司在兜底财产首次取得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1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条约定的优先清偿及处分限制安排。
2.5 兜底义务的存续:本条约定不因乙方1持股比例变化、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或股权结构变化而免除;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促使受让人向乙方1出具承继本条义务的书面承诺,否则该等转让不得对抗乙方1依据本条享有的权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哈森智造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哈森智造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生产经营、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等情况。针对本次哈森智造增资涉及的保证事项,本公司按照51%比例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1,530万元的担保,哈森智造现有其它股东苏州金巢、王朝先生分别按照43%、6%比例提供担保。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890.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4.78%;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7.43%。前述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哈森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昆山哈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半导体”)51%股权出售给上海荃度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公告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成,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包括为哈森半导体提供的租赁融资担保165万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需更新申报文件财务资料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知,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中止审核。
一、本次中止审核的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的,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因此,公司重组报告书经审计财务数据于2026年9月30日过有效期。
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的通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止审核。目前,财务数据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43号);并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2026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4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于2026年8月22日和2026年9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6年8月22日和2026年9月1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止审核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中止审核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财务数据、申请文件更新等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报送更新后的申请材料,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