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58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3、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劭

电话:0510-85347006

传真:0510-85347055

邮箱:info@taclink.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6号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5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渠建平先生、桂桑先生、张劭先生、吴晟先生、秦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新伟女士、桑田先生、杨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曹新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渠建平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江苏省科技企业家。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桂桑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江苏省产业教授,“太湖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国内市场部销售总监、子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3、张劭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6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吴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今历任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光器件研发总监、公司光模块事业部研发总监、光模块事业部总经理。

5、秦舒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工程师、副厂长、厂长,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江苏晶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分会咨询委执行副主任、公司董事。

6、曹新伟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江南大学商学院校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硕士生导师。现任江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7、桑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江南大学光电信息与物理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访问学者,美国西北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江南大学光电信息与物理科学学院教授。

8、杨永清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江南大学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副教授、教授。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5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渠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渠建平先生、桂桑先生、张劭先生、吴晟先生、秦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渠建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桂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张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吴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秦舒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新伟女士、桑田先生、杨永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曹新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曹新伟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桑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杨永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变动与公司研发工作实际需要,经管理层审慎评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周建华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同时新增认定吴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9月实施完毕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18.4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渠建平、桂桑、张劭、周建华、李现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57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3、2023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公司独立董事朱晋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7、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以24.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1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9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9、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0、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59,237,488股为基数,向全体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18.55-0.10=18.45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6-056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适应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变动与公司研发工作实际需要,经管理层审慎评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周建华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同时新增认定吴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59,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周建华先生工作调整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公司始终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完整性及相关专利权的归属,也不会对公司的研发体系、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建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光收发模块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海外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59,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周建华先生工作调整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周建华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公司与周建华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严格的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相关情况

结合吴晟先生的任职履历、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参与情况及历史贡献,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新增认定吴晟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履历如下:

吴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至今历任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光器件研发总监、公司光模块事业部研发总监、光模块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不断完善研发人才梯队体系建设,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结构完整,不存在对特定研发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公司研发团队规模稳定,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末,研发人员分别为167人、198人、227人。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整体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储备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将持续引进和培育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优化研发体系,稳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