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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91家分支机构相关业务及客户整体迁移的公告

2026-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双方一致同意由国联民生证券向民生证券划转财富管理业务91家分支机构,具体分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上述情况详见国联民生证券和民生证券于2026年9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为此,国联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计划于2026年10月30日完成前述分支机构划转工作,并于11月6日日终清算完成后进行系统升级,实施相关分支机构客户的账户、资产及所开展业务的整体迁移,由国联民生证券迁移至民生证券。现就91家分支机构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的实施时点

经会商并取得迁移所涉外部相关单位的协同支持,国联民生证券、民生证券定于2026年11月6日日终清算完成后,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将国联民生证券91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分支机构”)的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至民生证券。

二、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衔接安排及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国联民生证券相关分支机构的客户转为民生证券的客户,后续由民生证券提供账户管理、交易委托与结算交收等各项相关服务;客户原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各项业务协议,包括《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股票期权经纪合同及股票期权交易风险揭示书》《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国联民生证券机构交易管理系统使用协议》《智能算法交易软件服务协议》《QMT交易系统服务协议》等,均由民生证券按原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

对于客户服务及客服热线,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基于本次整体业务及客户迁移工作部署,为保障迁移期间客户服务持续不中断,国联民生证券将全程做好服务衔接,过渡期间全渠道客户咨询、查询及业务协助服务正常开展,迁移前后客户服务标准不受任何影响。客服热线统一为95376,原国联民生证券客服热线95570保留接入能力;客服热线外显号码、短信外显号码及签名统一变更为民生证券号码及签名(客服热线95376,短信签名民生证券),敬请客户关注并知悉。

对于融资融券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两融合同”)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后,客户将作为两融合同的甲方,民生证券将作为两融合同的乙方,共同遵守两融合同下的各项约定。(2)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全部有效的与两融合同、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承诺函、保证书、申请书、利率调整申请表)中约定的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3)两融合同下所有有效约定的结息日、风险控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警戒线、追保线、即时平仓线、追保到位线、提取线、担保物追加时限、业务集中度要求),在本次迁移后仍然有效。(4)在两融合同下客户未履行的融资融券债务均向民生证券履行。(5)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上限的规定,本次迁移后,客户在民生证券可获得的融资融券授信额度上限可能低于迁移前在国联民生证券可获得的授信额度上限。(6)在本次迁移后客户开展融券交易时可从民生证券借入的证券,将与在本次迁移前客户开展融券交易时可从国联民生证券借入的证券有所不同。

对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如客户有意继续参与,须与民生证券重新签署新版《转融通证券出借委托代理协议》。届时,客户与民生证券共同遵守该协议项下各项约定。

对于行权融资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行权融资业务客户协议》及《行权融资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行权融资合同”)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均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后,客户将作为行权融资合同的甲方,民生证券将作为行权融资合同的乙方,共同遵守行权融资合同下的各项约定。(2)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全部有效的与行权融资业务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名约定书、风险揭示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交易协议书、承诺函、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中约定的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3)行权融资合同下所有有效约定的折算率、融资比率、授信额度、风险控制指标等(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障比例、警戒线、处置线、提保线、违约处置措施),在本次迁移后仍然有效。(4)在行权融资合同下客户未履行的行权融资、行权融资转股票质押债务均向民生证券履行。

对于行情产品,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国联民生证券交易所Level-2行情产品用户许可协议》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后,客户与民生证券共同遵守协议下的各项约定。(2)合同下所有有效约定的产品有效期、产品权益等,在本次迁移后仍然有效。

对于证券投顾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国联民生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产品服务佣金确认书》《投顾服务产品佣金收费规则》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后,客户将作为证券投顾业务相关合同的乙方,民生证券将作为证券投顾业务相关合同的甲方,共同遵守合同下的各项约定。(2)合同下所有有效约定的服务佣金费率、服务有效期、服务产品权益等,在本次迁移后仍然有效。

对于场外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民生证券将继续履行原代销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承接国联民生证券存量公募基金投资者的后续销售服务工作。(2)本次迁移仅为代销服务提供主体变更,不改变投资者的投资权益与产品合同效力,原有产品合同、交易规则、权利义务约定持续合法有效。(3)本次迁移不影响各金融产品本身的投资运作与风险收益特征,产品的投资管理仍由管理人依据产品合同独立负责。具体迁移安排及投资者注意事项详见国联民生证券官网发布的《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场外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迁移事宜的公告》。

对于基金投顾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国联民生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国联民生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定时定额投资业务服务协议》《国联民生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和《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后,客户将作为基金投顾业务相关合同的甲方,民生证券将作为基金投顾业务相关合同的乙方,共同遵守合同下的各项约定。(2)合同下所有有效约定的投顾费率、双方权利义务等,在本次迁移后仍然有效。

对于机构理财平台业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1)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机构理财平台委托服务协议》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后,客户将作为机构理财平台业务相关合同的甲方,民生证券将作为机构理财平台业务相关合同的乙方,共同遵守合同下的各项约定。(2)合同下所有有效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等,在本次迁移后仍然有效。

对于司法协助执行工作,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民生证券将依法全面承接原由国联民生证券负责的司法协助执行相关法律文书的义务。在2026年11月6日前,由国联民生证券办理且尚在冻结期限内的司法冻结措施持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冻结手续。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8日为非交易日,不受理司法协助执行工作。2026年11月9日起,涉及原国联民生证券客户的司法协助执行事宜,统一由民生证券办理。

对于互联网平台服务,本次实施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后:客户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实名认证、隐私政策、电子签名相关协议项下国联民生证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民生证券。迁移完成后,国联民生尊宝APP、国联民生证券官方微信公众号、国联民生证券官网下载的官方交易软件等互联网平台,客户仍可继续使用。

本次国联民生证券相关分支机构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至民生证券的实施工作较为复杂,特别提示以下事项:

(一)因协调多方外部机构的时间安排,可能存在整体迁移时间较公告时间延期的风险。如发生整体迁移时间延期,国联民生证券、民生证券将另行公告并对客户进行告知。

(二)本次整体迁移的方案安排将对相关分支机构客户交易业务、账户业务、适当性管理业务等产生一定影响,请相关分支机构客户务必予以及时、充分的关注和重视,并基于自己的意愿做出适当的安排,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整体迁移对相关分支机构客户交易业务的影响

基于现行证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规范的限制要求,同时为了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影响整体迁移顺利开展的情形,国联民生证券需在整体迁移完成前提前限制相关分支机构部分跨期交收业务,保证整体迁移实施日不存在影响迁移的未了结跨期交收业务。同时,因 2026年11月7日与2026年11月8日为非交易日,如下部分服务届时暂停提供。由此,国联民生证券相关分支机构客户参与部分跨期结算交收业务将会受到影响,具体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一)场内基金业务

本公告发布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沪深LOF基金认购业务,2026年11月9日恢复;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沪深REITs基金认购业务,2026年11月9日恢复;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沪深LOF基金申赎业务,2026年11月9日恢复;

2026年11月9日,暂停提供深圳LOF基金赎回、转托管出业务,2026年11月10日恢复;

2026年11月9日,暂停提供深圳REITs基金转托管出业务,2026年11月10日恢复。

(二)场外开放式基金业务和基金投顾业务

2026年10月23日15:00至2026年11月10日期间,暂停提供现金添利产品签约和分红方式变更业务,2026年11月11日恢复;

2026年11月4日15:00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现金添利产品解约业务,2026年11月9日恢复;

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现金添利产品快速取现业务,2026年11月9日恢复;

2026年11月6日14:30起至基金投顾添利宝完成切换,暂停提供基金投顾添利宝签约业务,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为实施迁移,国联民生证券会将客户持有的场外开放式基金份额由国联民生证券批量转托管至民生证券,对于客户持有的不满足最低持有份额规定的基金持仓,转托管过程中可能遇到基金公司强赎,赎回资金将在迁移后自动到达客户账户。

(三)债券交易业务

2026年11月6日日终清算完成后,原国联民生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议回购在途合约的交易商代码、交易员代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协议回购在途合约的交易商代码、交易主体代码、交易主体类型均将变更为民生证券相应代码或信息。

自2026年11月9日起,客户新开协议回购合约或对原国联民生证券涉及的协议回购在途合约进行到期续作、到期购回等操作均需使用民生证券相应代码或信息,具体请咨询客户经理或相关分支机构(具体分支机构信息见附表)。

(四)券商结算业务

2026年11月6日日终清算后,原国联民生证券提供券商结算模式服务的产品结算路径将统一切换至民生证券。民生证券承继并办理上述产品的交易、清算、交收等业务。此外,原国联民生证券提供券商结算模式服务的产品,涉及由托管行发起银证转账业务的,相应券商编码参数由 1312变更为1047。

四、整体迁移对相关分支机构客户账户、投资者登记业务的影响

基于现行证券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规范的限制要求,为了避免发生可能影响整体迁移顺利开展的情形,国联民生证券全体分支机构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暂不办理客户通过手机APP、见证终端、分支机构现场等所有渠道发起的以下账户类业务。同时,因 2026年11月7日与2026年11月8日为非交易日,相关服务届时暂停提供。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用证券账户开户服务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沪、深及北信用证券账户的开户服务。2026年11月9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服务。

(二)衍生品合约账户开户服务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沪、深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开户服务。2026年11月9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服务。

2026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期间,暂停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期权知识测试考试和期权模拟交易成绩查询服务。2026年11月10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服务。

(三)B股证券账户开户服务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提供沪、深及股转B股(含B转H)证券账户开户服务。2026年11月9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服务。

(四)银证转账业务

暂停部分合作银行的三方存管人民币账户(普通、信用)、银衍转账账户的银证签约业务。已关联的三方存管账户或银衍转账账户的银证资金转账(银转证、证转银)操作不受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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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9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业务。

(五)投资人登记业务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间,暂停办理投资人登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证券质押业务(含解除质押、部分解除质押)、代理非交易过户、代理证券查询及沪市跨市场补登记业务。2026年11月9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业务。

(六)可转债转股服务

2026年11月6日,暂停提供沪、深及北可转债转股申报服务。2026年11月9日起,恢复该项被暂停服务。

五、整体迁移对相关分支机构客户影响的解决方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国联民生证券和民生证券本着充分尊重投资者选择意愿的原则,制定了客户及业务整体迁移对相关分支机构客户影响的解决方案。不愿意随所在分支机构迁移转入民生证券的客户,或者不愿意提前暂停参与前述交易业务、客户账户及投资者业务的客户,可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转、销户手续(股权激励对象如办理转、销户将影响获授股权激励权益)。截至2026年10月30日仍未到国联民生证券办理转、销户手续的客户视为同意实施整体迁移方案,后续由民生证券受理客户需求并提供服务,依法承担相应的职责。

六、信息发布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除通过《上海证券报》发布外,还将通过国联民生证券和民生证券的公司官方网站、手机及网上交易客户终端、原国联民生证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渠道发布,同时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客户告知。投资者可登录国联民生证券官网(网址:https://www.glms.com.cn/)、民生证券官网(网址:https://www.mszq.com/)查询,也可致电国联民生证券统一客服热线95570、4008885288及民生证券统一客服热线95376,或联系相关分支机构咨询。 另有部分业务安排单独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附表: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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