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1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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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8月7日,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1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57)、《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8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62,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二)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29,8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54,079,550股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4.00元/股,最低价为53.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9,987,033.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8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57)。经核查,公司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内股份变动如下:
2026年9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王顺波先生归属股份3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徐林华先生归属股份3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徐玉鹏先生归属股份26,100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金良凯先生归属股份19,800股,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大林先生归属股份21,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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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6年8月7日的股本情况,回购完成后的数据是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股本情况。
2、2026年9月29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本次共计归属855,660股,公司股本总数由453,223,890股增加至454,079,55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529,845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