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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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3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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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9月22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已生效,谭洪汝先生及谢劭庄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本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董建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列席3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孙伟先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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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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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兵律师、毛娅婷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