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6-071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燕食品”) 全资子公司海南紫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紫禧”) 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四川天图沐耘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海南紫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2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9%。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和能力,结合公司食品产业的优势,通过战略合作共同设立农产品科技产业基金,投资产业链上相关企业,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紫禧与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图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四川天图沐耘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海南紫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5,2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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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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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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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基本情况
天图资本作为国内领先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基金投资覆盖早期创投、成长期、后期阶段投资及战略性收购。天图资本坚持价值投资理念,采用不单纯依靠IPO退出的多元化投资策略;各基金投资委员会负责评估投资机会的适配性。天图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天图资本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有限合伙人
1、海南紫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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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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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省乡村振兴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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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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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茶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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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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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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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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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紫燕食品有权委派1名投委会委员,其余委员人选由基金管理人决定。投委会设主席1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
投委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各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四川乡村振兴基金和四川茶旅集团均有权分别向基金委派1名投委会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对基金投委会拟表决的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前置审查,但不参与投资决策,不干预基金管理运作。
2、合伙人大会
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合伙人大会表决:
(1)本协议的修改;
(2)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3)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4)决定认缴出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在投资项目退出后与回收金额相当的减资无需表决而视为已获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减资事宜);
(5)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但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现金分配的收益分配原则进行现金分配的除外;如涉及非现金分配,决定非现金分配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方法并审议评估结果;
(6)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将普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除名;
(7)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延长;
(8)合伙企业的提前终止或解散、非现金分配方案;
(9)批准合伙企业的清算报告;
(10)变更合伙企业基金管理人;
(11)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明确规定需要由合伙人大会同意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1)、(3)、(4)、(5)、(7)、(8)、(10)项的表决需经持有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例外地,上述第(6)项表决需除拟议事项所涉及的合伙人及其关联方之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人大会作出的其余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经持有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出资违约的有限合伙人在违约情形消除前,不享有表决权。
3、管理费
除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投资期及退出期内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投资期管理费: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计提当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N÷365;
退出期管理费: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计提当日已投资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的投资本金之和×N÷365。
4、利润分配
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收入、股息、红利、投资项目预分配现金、转让对投资项目投资的转让所得、投资项目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扣除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其他费用或为履行该等支付义务而预留的金额后可供用于向合伙人进行分配的部分(“可分配收入”)。
投资期内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相应退出款项后三十(30)日内,对该等退出项目的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退出期内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相应退出款项后三十(30)日内,对该等退出项目的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
非现金分配: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5、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应由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成长期、成熟期优质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包括: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如粮食植物、经济作物、蔬菜水果、花卉茶叶种植及加工,畜禽养殖(如生猪)、水产养殖、特种养殖及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如主食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预制菜及调味品加工、林竹产品和丝绸加工;以及四川省“1+1+8”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等相关产业领域;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延伸及赋能相关领域,包括种质资源及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农业新业态新模式、保鲜、冷藏、冷冻、运输等冷链物流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及消费品品牌、农产品及消费品的消费新场景及销售渠道、农产品及消费品的包装等。
2、投后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被投资企业股权/股份转让;
(2)由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回购;
(3)被投资企业清算;
(4)其他合法合规的退出方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
四川天图沐耘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认缴出资总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3、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分3期到位,各期出资比例分别为30%:30%:40%,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同步实缴出资,但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基础上调整变更出资的期数和各期出资比例(调整后的出资期数不少于3期(含3期),每期出资的比例不高于40%(含40%))。每期缴付出资均由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书面缴款通知,按前述原则列明该合伙人当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及银行账户等指示信息。
4、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期限为十二(12)年。合伙企业作为基金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存续期限为六(6)年(“存续期”),且到期日不晚于四川乡村振兴基金存续期。经相关管理机构批准、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作为基金可以将存续期延长两(2)年(“延长期”),即从6年延长至8年。
5、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收入、股息、红利、投资项目预分配现金、转让对投资项目投资的转让所得、投资项目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扣除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其他费用或为履行该等支付义务而预留的金额后可供用于向合伙人进行分配的部分(“可分配收入”)。
投资期内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相应退出款项后三十(30)日内,对该等退出项目的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退出期内每一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收到相应退出款项后三十(30)日内,对该等退出项目的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
非现金分配: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亏损承担:合伙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应由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争议解决:源于或涉及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争议”)均应首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四川分会(成都国际仲裁中心),根据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成都市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诉讼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对自然人合伙人而言,应由其或其书面的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引入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拓展公司相关领域业务的布局,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也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057 证券简称:紫燕食品 公告编号:2026-072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人民币2,2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3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203,207.5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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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进度截至2026年06月30日。
3、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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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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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的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