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5人,代表股份269,884,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3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5,060,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3人,代表股份4,824,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4人,代表股份4,824,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3人,代表股份4,824,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9%。
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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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0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非关联方董事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娱动”)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200万元参与矽佳半导体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
2、矽佳科技为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证券代码:875217,证券简称:矽佳科技),矽佳科技已就此次定向发行股份事宜正式对外披露提示性公告。
3、董事长宋琳先生是矽佳科技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琳先生持有矽佳科技244,697股,持股比例为0.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关联投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投资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5、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矽佳科技的定向发行股份事宜仍需相关部门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2)此次投资为公司的财务投资,不参与矽佳科技的实际经营,矽佳科技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预计投资收益未达标及其他等风险,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关联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投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瀚娱动以自有资金拟通过参与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具体定向发行股份事宜需经矽佳科技及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本次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娱动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
关联董事长宋琳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联说明
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为矽佳科技股东,持股244,697股,持股比例为0.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关联双方共同投资,所以本次交易为关联投资。
本次投资是双方基于独立商业判断所作出的自主决策,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独立的决策基础。
4、经查询,宋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投资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矽佳半导体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常浩;
(4)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测试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测试、组装、销售;电子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5)注册资本:3,561.8784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9年01月29日;
(7)注册地址:镇江高新区南徐大道298号A座高新大厦;
(8)实际控制人:常浩、刘增红、陈春;
(9)矽佳科技为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具体公告可以参考其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
2、出资方式:本次投资为瀚娱动以自有资金参与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矽佳科技为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代码:875217),具体定向发行股份事宜尚需经监管部门审批。
3、经查询,矽佳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瀚娱动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参与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矽佳科技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具体定向发行股份事宜方案需经矽佳科技及监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后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为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本次投资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截至披露日,本次关联投资没有其他安排。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国内半导体行业的日益发展,矽佳科技核心技术团队具有多年为高端芯片提供全流程测试及自研测试设备的能力,在设计、生产和市场具有丰富经验,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此次投资可以丰富公司的投资渠道及提高公司的投资能力,优化投资结构,均衡潜在的投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由瀚娱动以自有资金投入,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长期有助于改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目标,获得更大的经营发展空间,符合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发放给关联人日常薪酬外,没有其他的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直接参与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投资渠道和投资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矽佳科技的定向发行股份事宜仍需相关部门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2、矽佳科技可能会受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投资不及预期等风险。
针对上述潜在的各项投资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动态,密切关注矽佳科技的生产经营情况,采取各类积极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各类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于2026年9月17日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即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9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2026年9月2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自查期间,共有26名核查对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的具体交易情况,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经公司与合作方充分沟通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娱动”)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200万元参与矽佳半导体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
关联董事宋琳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瀚娱动参与矽佳科技定向发行股份事宜暨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投资的公告》(2026-048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