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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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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6-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3638 转债简称:台21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共有274,000元“台21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441股,占其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台21转债”金额为599,726,000元,占其发行总量的99.95%。

● 本季度转股情况:

本季度(即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台21转债”转股金额为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4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9号文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号文同意,公司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8”。

3、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台21转债”自2022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6.87元/股。2022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8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70元/股调整为16.60元/股。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60元/股调整为16.44元/股。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19元/股。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19元/股调整为16.01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本季度(即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台21转债”转股金额为2,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24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累计共有274,000元“台21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6,441股,占其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

截至2026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台21转债”金额为599,726,000元,占其发行总量的99.9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于2026年8月17日上市流通,1,428,900股股份类别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四、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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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A股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