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8
债券代码:127092 债券简称:运机转债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1288 股票简称:运机集团
债券代码:127092 债券简称:运机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1.91元/股
转股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0,397,046.1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2023年10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机转债”,债券代码“127092”。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67元/股。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的17.67元/股调整为17.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2元/股调整为17.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
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0元/股调整为17.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18元/股调整为12.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09元/股调整为11.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的有关规定,将“运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89元/股调整为11.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运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三季度,“运机转债”因转股减少340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34,000元),转股数量为2,852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运机转债”剩余5,249,395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524,939,500元)。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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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运机转债”的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6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运机集团”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6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运机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5、2026-08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9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机集团”)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装备”)、自贡中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友机电”)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安”)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6年度,同意公司为唐山装备、中友机电、欧瑞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及经营相关事项,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5,000万元和1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的担保。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欧瑞安股东张媛将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余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总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对可用的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欧瑞安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续签了《授信协议》,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同意向欧瑞安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公司为欧瑞安向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并续签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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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欧瑞安根据实际需求向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提交提款申请,经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审批通过后在2,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分笔提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瑞安暂未提款。最终实际担保额度不超过2026年度已审议担保预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本合同项下担保事宜另行提交审议。
2、控股子公司欧瑞安股东张媛已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余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未提供反担保。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友机电已偿还部分贷款,对中友机电的担保余额为1,949.45万元。
4、唐山装备根据实际需求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提交提款申请,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审批通过后,在5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分笔提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装备已提款10,425.49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0629945305
注册地址:泰安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3777号
法定代表人:杜舜
注册资本:5,1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3-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动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欧瑞安56.50%股权,张媛持有欧瑞安36.90%股权,丁冉持有欧瑞安3.00%股权,洗海涛持有欧瑞安1.80%股权,邱瑾持有欧瑞安1.8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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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瑞安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保证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1,262万元)及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合同约定为准),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务发生期间与《授信协议》中约定授信期间一致。
保证责任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范围:
1、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欧瑞安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63.1%(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62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向欧瑞安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公司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欧瑞安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公司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欧瑞安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公司对此予以确认。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欧瑞安提供担保,欧瑞安股东张媛(持有欧瑞安36.90%股份)已按照其出资比例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合计持有欧瑞安6.60%股份)虽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充分了解欧瑞安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欧瑞安生产经营等方面能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审议的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1.89%,全部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26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8%。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