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崔晓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崔晓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崔晓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崔晓龙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崔晓龙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的原定任期至2027年6月1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崔晓龙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顾国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顾国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此次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
顾国华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1月加入协鑫,2015年2月入职协鑫集成,曾任协鑫集成董事长办公室行政经理兼任工会委员,现任协鑫集成客工部高级经理兼任工会主席。
顾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10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选举董事李克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进行如下调整: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人数为3人,其成员由2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朱钰峰先生、朱共山先生、霍佳震先生,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为3人,其成员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程博先生、马君健先生、张利军先生,由独立董事程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为3人,其成员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霍佳震先生、朱钰峰先生、程博先生,由独立董事霍佳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数为3人,其成员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张利军先生、朱钰峰先生、程博先生,由独立董事张利军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李克存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
李克存先生: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协鑫集团企业大学副校长、协鑫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兼人力资本中心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助理副总裁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李克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78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协鑫”)日常经营融资需求,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港协鑫”)拟为芜湖协鑫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139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拟向太仓港协鑫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资产提供抵押反担保。反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期限根据芜湖协鑫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太仓港协鑫,故太仓港协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李克存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强
4、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鑫东路2号
6、成立时间: 2002年05月15日
7、经营范围:煤洁净燃烧火力发电、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及其附属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生产设备租赁;发电设备、压力管道、机电设备维护、检修;经销煤炭;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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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故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10、其他说明: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2、担保对象: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139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根据芜湖协鑫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二)反担保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对象: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3、反担保范围:太仓港协鑫实际代为向债权人支付全部代偿款项(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自太仓港协鑫实际代偿划款之日起,公司应当支付的代偿资金占用利息;太仓港协鑫为行使追偿权、实现抵押权发生的全部费用。
4、反担保方式:公司以合法拥有的资产提供抵押反担保。
5、反担保期限:根据芜湖协鑫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及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期限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支持,关联方太仓港协鑫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太仓港协鑫提供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太仓港协鑫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1.66万元(不含税)。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926,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46,6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6.98%。其中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126,0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64%。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融资需要,交易方案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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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7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612人,代表股份1,518,559,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5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15,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09人,代表股份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09人,代表股份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09人,代表股份103,387,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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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张燊律师、王文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