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5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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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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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公告中涉及的外币担保额度按2026年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2026年9月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2026年9月1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发展,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澳门)签订了《补充协议书(保证)》,将双方于2022年6月10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主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履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主保证合同未变更的内容依然全部有效。根据主保证合同及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书,公司为香港长虹在工银澳门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港元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6年9月15日,为支持零八一红轮发展,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青羊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红轮在成都银行青羊支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为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6年9月28日,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发展,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零八一集团在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贷款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香港长虹的担保余额为352,696.7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356,989.15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47,309.82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零八一集团对零八一红轮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零八一集团的担保余额为53,0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63,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且均在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不超过504,298.97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零八一集团为零八一红轮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公司为零八一集团提供不超过6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94号)、《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95号)、《四川长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临2025-103号)。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零八一集团为零八一红轮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6年。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050号)、《四川长虹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0-053号)、《四川长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0-07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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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八一红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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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八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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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26年9月1日,公司与工银澳门签订了《补充协议书(保证)》,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香港长虹;
3、债权人:工银澳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港元5,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二)2026年9月15日,零八一集团与成都银行青羊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零八一集团;
2、被保证人:零八一红轮;
3、债权人:成都银行青羊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担保的本金限额为1,000万元;
6、保证范围:贷款债权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三)2026年9月28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零八一集团;
3、债权人: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
6、保证范围:主债务本金等;
7、保证期间: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零八一集团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零八一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红轮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方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经对各被担保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32,593.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4%,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04,74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74%。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