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7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的被告已提起反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的金额:反诉标的合计暂为3,154.82万元及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6年7月,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原股东马**(被告一)、马**(被告二)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了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苏0505民初8934号)。
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7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6-065)。
信征零件原股东马**、马**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反诉申请,并递交了《民事反诉状》。
二、反诉的基本情况
反诉原告一:马**
反诉原告二:马**
反诉被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诉请求:1、请求判令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一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404,543.20元,向反诉原告二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404,543.20元,合计人民币30,809,086.40元;
2、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269,579.51元,向反诉原告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人民币269,579.51元,合计人民币539,159.02元(自2026年6月27日起,按应付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直至剩余股权转让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6年7月31日);
3、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两反诉原告赔偿律师费损失人民币200,000元;
(以上反诉的诉讼标的合计暂为人民币31,548,245.42元)
4、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还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