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114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10月8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第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第9.1.15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规定,第9.1.15条“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规定,截至2026年10月8日,公司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本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的终止上市事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规定,第9.2.4条(一)“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于2026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于2026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6),于2026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于2026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于2026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于2026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11),于2026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13),本公告为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可能触发交易类面值退市的第十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的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岭南转债已于2024年8月14日到期,依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退市可转债到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挂牌。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规则办理债券退出登记,岭南转债完成退出登记后,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中将不再显示岭南转债相关持仓信息,持有人名册将在公司及受托管理人处备查,名册内全部债券持有人依旧依法享有要求公司足额兑付本息的债权权利,可依规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投票表决等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履行偿付义务,依法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9.4.18条(六)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已于2026年6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前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11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岭南”变更为“*ST岭南”。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9.4.18条(六)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前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规定,公司因触及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告知书》,《告知书》中指出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前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收到《告知书》后高度重视,董事会已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一步核查,根据《告知书》认定内容在前次差错更正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公司将在该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相关财务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的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将继续完成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工作。
2、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截至2026年10月8日,公司连续十八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11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3: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1号楼11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周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24,837,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21,955,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76%。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3,461,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4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7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1,375,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5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21,375,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58%。
(四)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52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54%;反对297,485,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32%;弃权1,8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3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4%;反对297,485,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95%;弃权1,8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511,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435%;反对297,519,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313%;弃权1,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29,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88%;反对297,519,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01%;弃权1,8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刚、罗佳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