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6-06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十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按照在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大唐核电公司”)40%的持股比例,向大唐核电公司增加资本金约6.28亿元(人民币,下同)。增资后公司在大唐核电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40%。
2.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大唐核电公司增资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波先生、韩绪望先生、朱梅女士已就该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3.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企业提供专项资金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潮州发电公司、雷州发电公司提供专项资金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2票,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向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吕四港发电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州发电公司”)、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雷州发电公司”)分别发放委托贷款6,354万元、352万元、233万元。
(2)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潮州发电公司、雷州发电公司提供专项资金委托贷款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波先生、韩绪望先生、朱梅女士已就该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3)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向宁德发电公司提供专项资金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5票,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77万元。
有关向吕四港发电公司、雷州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国际下花园热电分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5票,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大唐国际下花园热电分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大唐金坛二期2×9F级调峰燃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5票,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投资建设大唐金坛二期2×9F级调峰燃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9.79亿元。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所属部分企业实施热电解耦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5票,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公司所属部分企业实施热电解耦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国际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4票,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大唐国际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方案。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延文先生已就该决议事项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办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讯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15票,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授权办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讯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有关向吕四港发电公司、雷州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6-06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本部16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9日
至2026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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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审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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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H股股东的登记另载于境外公告中)。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4.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资本部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88008276
传 真:(010)88008264
电子邮箱:dtteam@dtpower.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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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6-06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参股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大唐核电公司”)。
● 投资金额: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向大唐核电公司增资金额约为62,774万元(人民币,下同)。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本公司与关联人大唐核电公司存在一次相关交易,金额为61,694.43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此外,与关联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存在一次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金额为91,985.85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10月9日,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大唐核电公司共同签署《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大唐集团按照持股比例60%出资94,162万元,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0%出资62,774万元,用于支付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福建宁德核电二期项目的基本建设费用、辽宁庄河核电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和施工准备费用及广东阳西核电项目的前期费用等。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唐核电公司各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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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宋波先生、韩绪望先生、朱梅女士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增资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53.0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唐核电公司为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大唐集团及大唐核电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故本次向大唐核电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其他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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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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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大唐核电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是负责核电开发运营的专业公司,由大唐集团、本公司分别持股60%和40%。截至协议签署前,大唐核电公司认缴资本为471,489.14万元,其中大唐集团认缴出资282,893.48万元,持股比例60%;公司认缴出资188,595.66万元,持股比例40%。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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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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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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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及大唐集团均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四、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项目增资总额约为156,936万元,各股东按照原股比进行增资。大唐集团认缴增资94,162万元,本公司认缴增资62,774万元。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大唐核电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自出资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其应缴未缴金额0.1%/日的标准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出资期限6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不可抗力除外。
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其他各方进行赔偿,但不可抗力除外。
4.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大唐核电公司增资可进一步提升大唐核电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从而满足大唐核电公司发展及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增强大唐核电公司主营业务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有效推进所投资相关核电项目的建设及开发,促进股东利益最大化。
签署增资协议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新增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对本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大唐核电公司增加资本金有利于促进公司在核电领域的长远发展,上述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在大唐核电公司40%的持股比例,向大唐核电公司增加资本金约62,774万元。增资后公司在大唐核电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40%。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26-07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10月9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大唐财务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吕四港发电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与大唐财务公司、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雷州发电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分别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354万元(人民币,下同),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0月8日,按季付息,年固定利率2.29%;向雷州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33万元,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0月8日,按季付息,年固定利率2.29%。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吕四港发电公司和雷州发电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6年10月9日,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吕四港发电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354万元,用于吕四港发电公司5号条形封闭煤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0月8日,按季付息,年固定利率2.29%;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雷州发电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向雷州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33万元,用于雷州发电公司2号炉深度冷却系统受热面优化改造项目,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0月8日,按季付息,年固定利率2.29%。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1.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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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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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企业提供专项资金委托贷款的议案》,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吕四港发电公司、雷州发电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士,关联董事宋波先生、韩绪望先生、朱梅女士已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积极落实国家在低碳能源发展和设备更新改造领域宏观经济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取得吕四港发电公司5号条形封闭煤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与雷州发电公司2号炉深度冷却系统受热面优化改造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资金,并将该专项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给吕四港发电公司及雷州发电公司用于设施和设备改造,有利于公司提升煤炭储存效率、促进设备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十五五”期间进一步实现绿色发展、节能降碳、能源转型。该笔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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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吕四港发电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3.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吕四港发电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5%,其他股东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公司”),持股比例为35%;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南通国投”),持股比例为10%。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53.0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唐江苏公司为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大唐江苏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吕四港发电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原因为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系吕四港发电公司5号条形封闭煤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相关指标符合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政策要求而取得的专项资金。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拨付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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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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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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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雷州发电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事项。
3.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雷州发电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34%,其他股东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银电力”),持股比例为3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约53.0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银电力为大唐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大唐集团及华银电力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雷州发电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原因为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系雷州发电公司2号炉深度冷却系统受热面优化改造项目相关指标符合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政策要求而取得的专项资金。本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雷州发电公司拨付该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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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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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州市培财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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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向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协议
1.协议主体: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公司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向吕四港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贷款额度:6,354万元。
4.委托贷款利率:年固定利率2.29%。
5.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年。
6.资金用途:用于吕四港发电公司5号条形封闭煤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
7.违约责任:如吕四港发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公司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吕四港发电公司加收罚息。加收的罚息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利率的30%。
8.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向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协议
1.协议主体: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资助方式:公司通过大唐财务公司向雷州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贷款额度:233万元。
4.委托贷款利率:年固定利率2.29%。
5.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年。
6.资金用途:用于雷州发电公司2号炉深度冷却系统受热面优化改造项目。
7.违约责任:如雷州发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公司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雷州发电公司加收罚息。加收的罚息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利率的30%。
8.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吕四港发电公司和雷州发电公司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笔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该等公司的设施和设备改造,不会降低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吕四港发电公司与雷州发电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吕四港发电公司与雷州发电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吕四港发电公司、雷州发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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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