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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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进展公告

202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20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1111号建筑工匠大厦的15套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出租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1,047.92平方米,起始租金拟定为不低于人民币120元/月/平方米,租赁期限拟定为10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等相关公告。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菲朵”)分别签署《建筑工匠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建筑工匠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1111号建筑工匠大厦的合计15套房产出租给杭州菲朵使用,租赁物业的租赁用途为酒店,酒店品牌为亚朵集团旗下萨和品牌,租赁面积为11,047.9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起至2036年9月29日止,起始租金为120元/平方米/月,租金价格每三年递增3%,并对租赁物业的电力容量、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事宜做进一步约定。

上述合同的签署事项在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E8CAYP31

3.法定代表人:胡明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505号一楼大厅、11-17楼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棋牌室服务;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胡明强

10.其他:杭州菲朵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菲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1.租赁物业的位置、面积: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二道1111号建筑工匠大厦项目11层北侧、12层至16层合计15套房产,房间号(1101、1201-1204、1301-1302、1401-1402、1501-1502、1601-1604),使用面积为11,047.92平方米。

2.租赁期限: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36年9月29日止

3.免租装修期:乙方享有12个月免租装修期,即从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推广费,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以及装修产生的政府税费等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计租日:2027年9月30日

5.开业日期:乙方应在2027年9月30日前开业。

6.租金:起始租金价格为120元/平方米/月,租金价格每三年递增3%。

7.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分租、委托经营、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租赁物业。

8.物业管理: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大厦基础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物业相关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交易以公平自愿、互惠互利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租赁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最终实施或无法履行租赁合同的风险;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租赁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导致公司租赁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将密切关注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