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2、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1-6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7.79万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54,954.55万元;2026年1-6月母公司报表净利润7,163.70万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89,430.0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03,4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2,621,627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290,778,37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77,243.0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三、中期分红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9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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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3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10月2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刘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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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