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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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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202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ST万邦 公告编号:2026-07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年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早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针对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结合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关注事项,制定了明确的整改计划,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2.公司常态化推进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梳理关键业务流程。对已自查出的缺陷问题,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持续性的跟踪复核,确保缺陷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同时,对公司持续性的自查,公司通过日常工作沟通,持续向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各条线业务骨干传达合规意识,在常态化内控整改工作中复盘非标意见所涉在制度执行层面的不足,切实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常态化工作准则,强化全员内控能力建设。

3.有序推进原有内控制度的补充、修订工作,细化业务操作标准。业务与财务联动对采购、资金支付及应收款催收等关键财务环节涉及制度如《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修订多项制度,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持续性的执行跟踪。

4.公司与控股股东经过自查确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9,490.96万元,已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对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自查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中披露,截至2026年9月24日该款项已归还。

5.公司以合规管理为核心,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汇报自查整改情况、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和监管要点,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9.4.4条第(五)项的规定,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且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有关事项的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ST万邦 公告编号:2026-073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为952,381股-1,904,7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6%-0.3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10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2.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0元/股,成交金额6,153,764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