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349,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75,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0%。其中,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93,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柯玉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通知,陈庆堂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如下:陈庆堂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1,146,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陈庆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993,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柯玉彬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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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持股期间因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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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秋晟天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秋晟天马1号”)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35,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秋晟天马1号于2023年7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所增持的股份及其在持股期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秋晟天马1号未再持有公司股份。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陈庆堂先生与秋晟天马1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2026年9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2026-065)。
2、比例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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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为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庆昌先生、柯玉彬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陈庆堂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核查,截至2026年10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实际冻结金额人民币15,280,286.3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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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美元户中37,190.80美元按2026年10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7367折算,为250,543.26元人民币。
二、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原因
经公司核实,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海得水产种苗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涉案金额105.09万元,本案由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目前一审已判决,双方均上诉。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胡**因民间借贷纠纷发生诉讼,涉案金额604.93万元,本案由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清星马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林**因民间借贷纠纷发生诉讼,涉案金额201.64万元,本案由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盐城**有限公司因票据追偿权纠纷发生诉讼,涉案金额50万元,本案由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厦门)控股有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扬州**有限公司因票据追偿权纠纷发生诉讼,涉案金额约100万元,本案由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法院已驳回扬州**有限公司对天马科技的起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厦门)控股有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被告继续审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6年10月8日,上述银行账户本次实际冻结金额人民币15,280,286.3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本次银行账户冻结预计将对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资金支取造成一定影响,并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项及相关影响,正在积极与各方保持沟通,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纠纷,协商风险化解途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冻结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及相关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