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92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与及时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于当天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由董事林木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行,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木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总裁1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木勤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林木勤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执行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执行总裁1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木港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林木港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副总裁2名,财务负责人1名。经总裁林木勤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蒋薇薇、卢义富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彭得新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证券事务代表1名。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詹宏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詹宏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向董事会提出了同意聘任的建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鹏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选举林木勤、张亚、赵亚利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张亚担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选举林木勤、李洪斌、张亚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张亚担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选举戴国良、李洪斌、赵亚利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戴国良担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选举林木勤、林木港、蒋薇薇、卢义富、赵亚利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林木勤担任。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9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已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林木勤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林木勤先生、林木港先生、蒋薇薇女士、卢义富先生、胡亚军先生、余斌先生、林戴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戴国良先生、赵亚利女士、李洪斌先生、张亚先生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林木勤(主任委员)、林木港、蒋薇薇、卢义富、赵亚利
2、审计委员会:戴国良(主任委员)、赵亚利、李洪斌
3、提名委员会:张亚(主任委员)、林木勤、赵亚利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亚(主任委员)、林木勤、李洪斌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裁:林木勤先生
(二)执行总裁:林木港先生
(三)副总裁:蒋薇薇女士、卢义富先生
(四)财务总监:彭得新先生
(五)董事会秘书:詹宏辉先生
(六)证券事务代表:李鹏辉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游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在此向游晓女士、张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传真:0755-26980181
邮箱:boardoffice@szeastroc.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号3栋1-3楼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木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4月至1997年3月,任深圳奥林天然饮料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7年3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今任东鹏饮料董事长、总裁。
林木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营销计划中心总经理,2003年10月至今任东鹏饮料执行总裁及董事。
蒋薇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大学新闻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任昌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品牌中心负责人、品牌发展中心总经理、副总裁、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卢义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学工程专业。2006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全国营销本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胡亚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广东太古可口可乐公司大区销售总监;2007年7月至2014年2月,任百事可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区销售总监及广西百事装瓶厂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上海新发展集团广西巴马铂泉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全国直营本部负责人、总经理,现任公司海外战区总经理。
余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任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任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全国营销总监;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任厦门禹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8月起,先后担任东鹏饮料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总裁办主任,现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林戴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9年至今历任东鹏饮料内审部副经理、资金管理部副经理、资金管理经理;现任融资部经理,2024年2月1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戴国良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商业与管理学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准会员。2017年6月至今担任虹鼎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2018年9月至今分别担任冀想企业有限公司、和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信越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2026年6月担任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担任财华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担任精英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亚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轻工学院学士学位,并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年3月至2020年11月,曾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等协会职务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等,2017年至2020年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兼职副会长。此外,曾任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洪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1988年7月至2025年1月任中山大学副教授,现已退休。2002年6月至2014年4月在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10月在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2024年10月在广州天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广东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盛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8月至1995年10月担任安徽省池州地区司法局科员;1995年11月至1996年6月担任池州地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6年7月至2012年3月曾任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2年3月至2017年3月曾任广东博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7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人。
彭得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3年2月至2021年10月,先后担任东鹏饮料财务部长、集团财务副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东鹏饮料财务总监。
詹宏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詹宏辉先生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首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深圳工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22年4月加入东鹏饮料,历任财务管理部副总监、财务管理部总监、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鹏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9月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7年12月至今,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信息披露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金融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9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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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已发行总股本为734,199,310股(含A股、H股),累计已回购 A 股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此股本为计算基数。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部分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8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9月24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88.8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5.8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和《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9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7,122,551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01%,成交最高价为154.9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4.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8,719,867.5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9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88号明亮科技园3栋东鹏饮料1-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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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0月9日15:00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召开,表决采用现场结合网络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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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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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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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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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均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汤海龙先生、王茂竹女士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