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9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26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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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659.64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0,997.74万元。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12,000万元-2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3.2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23元/股,最低价为29.99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14,998.5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659.64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0,997.74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