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发起式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19765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1976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0月24日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10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10月24日。若截至2026年10月2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6年10月12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6年10月24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6年10月2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关于国寿安保优选国企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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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6年10月12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提交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进行失败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款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

(2)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国寿安保安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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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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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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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