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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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年年邮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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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金鹰年年邮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9月29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自2026年10月13日起开放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期投资业务。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C类、D类、Y类基金份额,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

(2)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3)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该基金当日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前述申购限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前端收费方式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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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柜台Y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暂未开通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3)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其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 Y 类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分为直销机构与非直销机构,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暂未开通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

(2)非直销机构

详见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以及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注: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非直销销售机构需要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等平台最新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内。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可投基金名录,导致投资者无法继续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金鹰年年邮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基金申购、定投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