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15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8.00《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其中,对议案 8.03《选举肖炜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意见为“股东所持有投票权的股份总数×3”,另外两个议案8.01与8.02的表决意见为“0票”,表决结果如下:8.03《选举肖炜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征集投票权共收到1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投票权的文件,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2,46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366号6C栋 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HUAXIN LIAO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袁晓辉先生列席会议;财务负责人池小明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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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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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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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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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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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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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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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议案 6、议案 7、议案 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涉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5日披露的《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本次征集投票权共收到1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投票权的文件,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2,46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征集人已按照其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总、连星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16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李刚先生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李刚先生简历
李刚,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1995年4月,担任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厂精制车间生产主管;1995年5月至2009年2月,历任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基因工程部经理、质量保证部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担任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2010 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丽珠集团疫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11月担任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5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负责人。
李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琴创高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泰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17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HUAXIN LIAO先生、郑伟宏先生、王莞梅女士、苏跃星先生、匡小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福杰先生、向松祚先生、肖炜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HUAXIN LIAO先生、郑伟宏先生、王莞梅女士、苏跃星先生、匡小虎先生、张福杰先生、向松祚先生、肖炜麟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李刚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HUAXIN LIAO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郑伟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及委员,具体构成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肖炜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郑伟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HUAXIN LIAO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王莞梅女士为公司首席医学官、池小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袁晓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聘任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池小明先生、袁晓辉先生、杨欢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7795986
电子信箱:tnm_ir@trinomab.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366号6#厂房一楼110室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殷远渊先生、李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刘楠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董事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换届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14日
附件:简历
池小明,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班牙胡安卡洛斯国王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1995年9月至1998年1月,历任淄博光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会计;1998年9月至1999年4月,担任珠海伟泽针织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6月至1999年12月,担任珠海富特波尔容器有限公司高级成本会计;2000年1月至2000年8月,担任珠海市北针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0年9月至2000年11月,担任珠海市金海岸永南食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1年3月至2003年10月,担任珠海市香洲连康电子厂财务副经理;2003年11月至2010年3月,担任珠海连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10年4月至2012年2月,担任珠海普迪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9年1月,担任珠海市康荞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担任天津易泰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担任深圳市致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2025年8月,担任深圳市康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运营总监、资深总监、董事,现任财务负责人;2025年6月至今,担任泰诺麦博(宁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池小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琴创高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泰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珠海琴创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琴创世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池小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晓辉,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009年8月至2012年4月,于北京协和医学院从事生物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担任北京泰诺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13年7月至2022年6月,于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作为副研究员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高级总监、董事,现任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2026年4月至今,担任泰诺麦博(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袁晓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琴创高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泰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晓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欢,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职于东信和平(002017.SZ)。2022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杨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琴创超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欢女士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18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袁晓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袁晓辉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法律合规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至2025年,袁晓辉先生主导了公司多轮股权融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控、合规管理等资本市场相关工作经验;2022年至2026年,袁晓辉先生作为公司IPO项目负责人,全程深度参与并主导IPO申报发行工作。通过IPO工作,袁晓辉先生具备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实务经验,相关工作超过五年,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从业经验及履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袁晓辉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袁晓辉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袁晓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袁晓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袁晓辉先生已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按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袁晓辉先生董秘任职备案材料,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袁晓辉先生简历
袁晓辉,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009年8月至2012年4月,于北京协和医学院从事生物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担任北京泰诺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2013年7月至2022年6月,于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作为副研究员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高级总监、董事,现任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2026年4月至今,担任泰诺麦博(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袁晓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琴创高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泰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晓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