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证券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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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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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一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于2026年9月内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公司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且,本次担保前,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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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不适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范围等,已在《担保基本情况》中分别说明。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该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08,877.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87,57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0元;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