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关于恢复中信建投智多鑫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
适用费率的公告

202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管理费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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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fund108.com

(2)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公布的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不作为对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的依据,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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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基金不动产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的中电投滨海北区H1#100MW海上风电工程(简称“滨海北H1项目”)、中电投滨海北区H2#400MW海上风电工程(简称“滨海北H2项目”)及配套建设的国家电投集团滨海北H1#海上风电运维驿站工程项目(简称“配套运维驿站项目”,与滨海北H1项目、滨海北H2项目合称为“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为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海风公司”)。不动产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动产项目运营稳定,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且运营管理能力稳定。

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0月12日收到江苏海风公司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左成明先生不再担任江苏海风公司副总经理(组织领导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与财务部),另有任用;任命王满女士兼任江苏海风公司财务总监。王满女士简历如下:

王满,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郑州热电厂经营管理部会计、纪检监察审计部审计专责,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综合管理高级主管,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电投周口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电投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国电投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国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与财务部。

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运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人事调整,不影响运营管理机构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其他说明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