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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9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等因素,公司未能在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环境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实施。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本议案关联董事姚瑞波先生、战丽娜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普陀区赢华国际广场8号楼510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等因素,公司未能在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环境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公司《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前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日披露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1)。

3、202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6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鉴于当前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等因素,公司未能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为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环境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公司《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实施。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激励计划。

鉴于本激励计划已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涉及的447.40万份股票期权全部失效。

五、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计划或/和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未能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终止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不会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将本次终止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解聘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聘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1988年8月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263,719.56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139,069.6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审计收费57,550.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宣陈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超、金梅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光明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相关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5年度,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两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聘任无异议。鉴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容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邀请招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4、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赢华国际广场8号楼510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上述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1.00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晨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