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出手整治“长险短做” “快返型”产品被叫停 推动险企负债端回归保障本源
◎记者 何奎
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从业内获悉,有关监管部门已下发《关于开展“快返型”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部分公司在银保渠道开发的“快返型”产品,要求人身险法人机构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报行合一”相关工作要求。
通知表示,行业内部分公司在银保渠道开发的交费期间3年、保险期间6年的普通型、分红型两全保险等“快返型”产品存在刻意压低精算费用假设的问题,现金价值返本时间短,以此类产品冲规模,存在“长险短做”风险。
据记者了解,“快返型”产品指的是那些短时间内现金价值就可超过已交保费的保险产品。由于消费者短期就可以实现回本,因此其会在保险产品到期前退保,大量消费者集中退保会给保险公司造成流动性危机。
通知要求:各公司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3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产品;过往报备的存量产品,存在类似问题的,原则上要主动停售;确有流动性困难的公司,要全面评估流动性缺口,制订妥善清理规范计划并与监管部门沟通,按照“量出为入”的原则,严控业务规模,并设置产品停售整改期限。
为进一步压实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通知明确,对于盲目冲规模、造成市场恶性竞争的公司,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暂停产品备案、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赵明对记者表示,“快返型”产品的核心危害在于制造流动性错配与费差损风险,此类产品通过压低备案费用假设来抬高现金价值,使保单在第三年末即“回本”,表面迎合客户偏好,实则将长期负债伪装成短期刚兑产品。
“实际渠道费用高于备案假设时,则形成‘报行不一’和费差损,而一旦客户集中退保,险企现金流将承压。”赵明说,监管部门叫停“三年返本”产品并严禁新报备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产品,正是从产品设计端切断险企以风险换规模的路径,推动负债端回归保障本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告诉记者,“长险短做”是保险行业的老问题,这背后的根源是险企要规模考核、银行要中收、客户要早回本,三者不谋而合。在此背景下,一些中小险企由于个险渠道较弱,靠银保渠道卖“短平快”产品上量,低利率下更快返本产品更好卖,于是老问题换“马甲”重现。
防范“长险短做”风险仍需要从监管制度完善和保险经营理念转变上下功夫。“险企需摒弃对短期回本产品和话术的依赖,转而通过投资能力与服务实力承接居民长期储蓄需求;监管部门则应持续强化精算假设真实性核查与‘报行合一’问责,使险企违规冲规模的成本高于收益,方能避免‘长险短做’在渠道压力下反复重现。”赵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