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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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健益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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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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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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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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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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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拟作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议案1-3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闻达、张思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