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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057,027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84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30日

至2026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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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00、议案5.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3-80575299

电子邮箱:zqb@shenmapower.com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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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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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7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4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期间已满10天。

4、2025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5、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公司自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5年8月19日,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期间已满10天。

9、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11、2026年4月16日,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期间已满10天。

13、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

14、2026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15、202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6.47元/股调整为26.12元/股;因21名激励对象离职/降职/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92,798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16、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降职/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6,694份股票期权;因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593份股票期权;因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4,985份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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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26.47元/股调整为26.12元/股。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2,941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数量由779.53万份调整为743.24万份;首次授予人数由61人调整为56人。

注3: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1名激励对象离职/降职/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92,798份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数量由743.24万份调整为683.96万份;首次授予人数由56人调整为53人。

注4: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70.52万份,因董事会未在股东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因此该部分期权作废失效。

注5: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5名激励对象离职/降职/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6,694份股票期权;因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593份股票期权;因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4,985份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数量由683.96万份调整为682.00万份,首次授予人数由53人调整为52人;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数量由38.59万份调整为30.92万份,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人数由12人调整为10人;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数量由85.77万份调整为74.27万份,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人数由16人调整为14人。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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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截至目前,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期间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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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9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10月28日届满。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2026年10月29日起12个月,行权比例为30%。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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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42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10月13日。

(二)行权数量:8.42万份。

(三)行权人数:8人。

(四)行权价格:26.12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2026年10月29日至2027年10月28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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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是指占《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974.41万份的比例。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8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到目标,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降职/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公司将注销其已获受但尚未行权的76,694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即公司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42万份。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可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可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和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7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14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10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金书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11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即同意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7.23元/股-0.35元/股=6.88元/股;同意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8.77元/股-0.35元/股=8.42元/股;同意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11.17 元/股-0.35元/股=10.82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38,3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原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原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原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降职/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11,272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057,027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

(六)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8,320股。

鉴于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57,027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1,404,377股”变更为“430,209,030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140.4377万元”变更为“43,020.903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增加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关于提名金书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书渊、马成回避表决。

8.02关于提名张鑫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鑫鑫回避表决。

8.03关于提名吴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吴晶回避表决。

8.04关于提名金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玲回避表决。

8.05关于提名马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金书渊、马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关于提名Jessica Bian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02关于提名司马文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司马文霞回避表决。

9.03关于提名徐胜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徐胜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4)。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8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注1:按照2026年10月14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折算,约人民币636.68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增加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额度增加后,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日常经营需要,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SHEMAR POWER PTE BRASIL LTDA.向花旗银行申请开具保函,金额为USD 946,744.44(按照2026年10月14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折算,约人民币636.68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SHEMAR POWER PTE BRASIL LTDA.

保函金额:USD 946,744.44(按照2026年10月14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折算,约人民币636.68万元)

保函期限: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7年9月10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USD 946,744.44(按照2026年10月14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行折算价折算,约人民币636.68万元)。以上均公司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