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按照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32.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122.0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7.5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367.58万元,系尚未支付/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4年4月15日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80,822.15万元调整为72,754.50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2024年8月14日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募投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49.7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公司和同力玻纤,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同力玻纤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 2024年12月20日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2月。同时,调减“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改变前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为5,016.9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6.90%。
(四) 2025年7月23日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291.54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铠安能)为“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为平安实业和泰铠安能,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五) 2026年1月20日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6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为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所涉的通城、武汉研发中心研发大楼涉及部分用途变更,故对“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六) 2026年4月10日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为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七) 2026年9月10日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拟调减“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该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为2,500.0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3.43%,本次调整后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0.3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属于对公司业务产生支持性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238.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补充营运资金结余金额为负主要系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0.55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095.16万元与现金管理余额5,238.10万元合计12,333.26万元,高于募集资金结余/节余金额10,537.96万元,差异金额为1,795.30万元,主要系取得利息收入所致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金额10,537.9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72,754.50万元的比例为14.48%。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8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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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后续将持续投入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20.55万元
注2:根据公司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调减“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500.00万元,并将该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856.63万元,调整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项目”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791.54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计算中暂不包括该变更事项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8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属于对公司业务产生支持性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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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下转6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