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金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金亮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金融从业、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金亮先生自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曾就职于平安证券、华林证券、国金证券,具备5年以上金融领域相关从业经验;自2018年3月至2026年7月,历任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拓展中心总监)、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拓展中心总监),具备5年以上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从业经验。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兼任职务情况
金亮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金亮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全体委员认为金亮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金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金亮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第5期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已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5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当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肖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志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HE YUNFEN(贺芸芬)女士、倪亮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倪亮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肖志华先生、HE YUNFEN(贺芸芬)女士、DUAN JIFENG(段继峰)先生、倪亮萍女士、张俊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吴迪先生、李玉玲女士、林桦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贾丰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肖志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吴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肖志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HE YUNFEN(贺芸芬)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倪亮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金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均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金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证券事务代表陈慧女士己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元兴先生、李晓梅女士、文光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简历
1、肖志华先生
肖志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获得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1995年至1997年于天津化学工业研究院任助理工程师,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工专业,2000年至2007年于纽约州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1年于英潍捷基生物技术公司(Invitrogen)任资深研发经理,2011年至2013年于生命技术公司(Life Technologies)任资深经理兼工艺科学研究总监,2013年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任职资深总监,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肖志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HE YUNFEN(贺芸芬)女士系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志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365,143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9.91%,通过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70%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5.61%。
除上述情况外,肖志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志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HE YUNFEN(贺芸芬)女士
HE YUNFEN(贺芸芬)女士,1979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获得生物物理学专业博士学位。2009年至2012年于NESG(NorthEast Structural Genomics consortium)担任博士后研究员;2013年至2016年,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历任资深科学家、首席研究科学家;2016年7月至今,历任奥浦迈研发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HE YUNFEN(贺芸芬)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肖志华先生系夫妻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E YUNFEN(贺芸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2%,通过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70%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5.72%。
除上述情况外,HE YUNFEN(贺芸芬)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HE YUNFEN(贺芸芬)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DUAN JIFENG(段继峰)先生
DUAN JIFENG(段继峰)先生,1961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天津医科大学医学硕士、通过美国医师执业考试USMLE(United States Medical Licensing Examination),取得了美国外国医学院校毕业生教育委员会(Educational Commission for Foreign Medical Graduates, ECFMG)的认证证书(美国医学博士(MD))。1987年9月至1989年10月,任天津医药科学研究所药理学助理研究员;1989年11月至1993年11月,任美国南阿拉巴马大学药理系博士后;1993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美国Lexingen Pharmaceuticals公司药理研究员;1998年9月至2003年3月,任美国Synta Pharmaceuticals公司研发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任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药理部高级总监;2008年3月至2022年2月,担任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担任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UAN JIFENG(段继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控制公司1.30%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DUAN JIFENG(段继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4、倪亮萍女士
倪亮萍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持有CI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证书)、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证书)。2008年至2018年,历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总监;2018年至2019年,担任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2024年10月,历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董事;202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亮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711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5%。倪亮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亮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5、张俊杰先生
张俊杰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06年,任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年,任汉鼎亚太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年至2016年,任英联(北京)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6年11月至2024年3月,任华兴医疗产业基金创始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华杰高景医疗产业创始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俊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俊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吴迪先生
吴迪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06年取得中山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于2015年取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8月,担任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SZ.000403)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深圳中晟玖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自2025年3月起担任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独立董事。自2025年8月起担任小黄鸭德盈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联交所)独立董事。自2026年1月起担任深圳矽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6年7月起担任爱生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此外,吴迪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7、李玉玲女士
李玉玲女士,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购宝商业集团、上海瑞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德恳律师事务所;2016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创始及管理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玉玲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此外,李玉玲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8、林桦先生
林桦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法国巴黎政治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罗地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司法局中法公证法律培训中心、日産自動車株式會社(東京)法務部、日产汽车(中国)投资公司、雷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担任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上海缔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21年6月,担任法国SKEMA商学院中国学术校长、教授;2021年7月至2025年12月,担任法国里昂商学院亚洲校区兼职教授;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担任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起,先后担任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2026年7月至今,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区域国别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特聘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此外,林桦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9、贾丰彬先生
贾丰彬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生物与医药博士在读。曾任广东东阳光药业研究院研发工程师、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副总监,自2021年5月加入奥浦迈,历任公司研发与应用部总监,现任公司研发与应用部高级总监;2026年2月至今,担任奥浦迈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丰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2%。贾丰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丰彬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金亮先生
金亮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硕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业务董事、上海上昊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年3月至2026年7月,历任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拓展中心总监)、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拓展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荣获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杰出董秘天马奖”、界面新闻“金勋章奖”年度董事会秘书、每日经济新闻“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佳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秘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亮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陈慧女士
陈慧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高级审计助理;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5月至今,历任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慧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长肖志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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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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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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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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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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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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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表决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2及议案3为累积投票的议案,相关议案项下候选人均当选。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武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同意选举贾丰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贾丰彬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贾丰彬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生物与医药博士在读。曾任广东东阳光药业研究院研发工程师、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副总监,自2021年5月加入奥浦迈,历任公司研发与应用部总监,现任公司研发与应用部高级总监;2026年2月至今,担任奥浦迈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丰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0.02%。贾丰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丰彬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