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4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34,668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08,130,736股的0.0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515.21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于2026年10月14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8,130,736股变更为208,096,068股。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8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简述
1、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8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6日、2026年8月1日、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而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有113名激励对象可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有39名激励对象可实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90%,剩余10%需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21,668股(调整后)。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000股(调整后)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年1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159,462,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066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000,004.6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6年5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5,447股后的159,427,1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本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数量=26,668×(1+0.3)=34,668股。
3、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6.50-0.0940663)÷(1+0.3)=12.619949元/股≈12.62元/股。
(三)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
经计算,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37,515.21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40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63号验资报告。
2、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于2026年10月14日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4,668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08,130,736股变更为208,096,068股。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34,668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
注: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63号验资报告;
6、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明细表、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股权事项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9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联营公司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18,281.039万元,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芯源”)的控股权,其中:(1)以1,347.616万元对价参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鼎泰芯源41.394万元注册资本(对应2.860%股权)的挂牌交易;(2)以合计16,933.423万元对价受让其他1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鼎泰芯源767.301万元注册资本(对应53.012%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鼎泰芯源的股权比例将由11.049%增加至66.922%;同时,公司与王兆春、付林、赵有文、刘鹏、段满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鼎泰芯源92.190%的表决权,鼎泰芯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联营公司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交易进展
近日,鼎泰芯源完成了上述第(2)项股权收购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此次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鼎泰芯源64.061%的股权,合计控制鼎泰芯源89.330%的表决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备查文件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