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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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2026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6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655.8715万股减少至13,646.2715万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13,655.8715万元减少至13,646.2715万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10月16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袁宏、蔡文福

联系电话:0769-86768336

电子邮箱:ir@risuntek.com

邮政编码:523000

3.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现场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相关申报材料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丽勤女士因其他工作安排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徐林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人,代表股份89,960,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7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89,90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3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40人,代表股份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9.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1.00至9.00、11.00、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赵剑发律师、鲁莎莎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