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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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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调整估值时间和交易确认时间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6-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基金交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10月20日起将长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估值时间由T+1日调整为T日,交易确认时间由T+2日调整为T+1日,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次修改的《基金合同》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和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长城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估值时间和交易确认时间的有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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