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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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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10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厅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浩樑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731人,代表股份132,566,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35%(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6,342,260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24,024,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28人,代表股份8,542,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4%。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047,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08%;反对4,231,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6%;弃权2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4,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19%;反对4,231,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14%;弃权2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3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55%;反对2,856,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0%;弃权2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0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25%;反对2,856,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72%;弃权27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郦苗苗、张大为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10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本次为华信科和联合无线香港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担保人”)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无线香港”,与华信科合称“债务人”)于2026年10月15日分别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唯捷”或“债权人”)签订了2份《担保合同》,就华信科及联合无线香港与天津唯捷分别于2026年10月10日签署的相关《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及其项下补充协议、《采购订单》、债权人对债务人关于货款账期的邮件通知等文件涉及事项(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其中,公司为华信科向天津唯捷提供的担保责任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美元金额,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向天津唯捷提供的担保责任上限分别为人民币(9000)万元或等值美元金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自上述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5月18日、7月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6月3日、7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60,000万元、5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本次为华信科、联合无线香港提供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梅康路1号智能创芯大厦25层2501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华信科51%股权。华信科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华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名称: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2152532

住所:3/F, COSCO TOWER, GRAND MILLENNIUM PLAZA,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K

授权股本:100万港币

发行股本:10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6日

股权结构:联合无线香港是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WORLDSTYLE 51%股权。联合无线香港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联合无线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2份《担保合同》的格式及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对2份《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对内容不一致的部分进行单独列示:

1、保证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根据主合同的约定,自主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含本合同签署之日前,主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2、保证金额:

(1)公司为华信科向天津唯捷提供的担保责任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美元金额;

(2)公司为联合无线香港向天津唯捷提供的担保责任上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或等值美元金额。

3、担保方式: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上述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担保人就该到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担保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担保人就其保证范围内已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华信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华信科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华信科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为联合无线香港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联合无线香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WORLD STYLE的子公司,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集团”)为WORLD STYLE的其他股东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其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联合无线香港的担保,舜元集团将无偿提供反担保。联合无线香港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37,02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1.07%,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华信科与天津唯捷签署的《担保合同》;

2、公司、联合无线香港与天津唯捷签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