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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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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6-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编号:2026-070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08,612,113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3.26%增至73.7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66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东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96,372,023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689,972,782股。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主要股东股权结构情况

根据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持股比例分别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93,600,75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689,972,782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编号:2026-071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96,372,023股(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价格:6.12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根据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装备”) 202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3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 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现持有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橡机”)100%股权以及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机”)100%股权。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装备环球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装备公司、蓝星节能相应权力机构审议通过,装备公司和蓝星节能的共同上级股东中国中化相应权力机构审议批准本次重组方案;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本次交易已经中化装备股东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7、本次交易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其他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装备公司、蓝星节能,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

3、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96,372,023股

5、锁定期安排

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六个月期末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股份锁定的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基于本次交易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除锁定后转让股份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上交所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安排有不同意见的,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意见对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三)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装备公司持有的益阳橡机100%股权、蓝星节能持有的北化机100%股权。

(1)益阳橡机过户情况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27日向益阳橡机换发《营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益阳橡机100%股权过户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益阳橡机100%股权。

(2)北化机过户情况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9月8日出具《登记通知书》((京经)登字〔2026〕第1632941号),并向北化机换发《营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北化机100%股权过户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北化机100%股权。

2、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7860号),截至2026年9月9日止,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本人民币196,372,023.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689,972,782.00 元,股本人民币689,972,782.00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96,372,023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689,972,782股。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已持有益阳橡机100%股权和北化机10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验资及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前述实施情况符合交易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标的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形;

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最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最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8、在本次重组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基础上,本次重组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已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3、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中化装备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实施情况合法有效;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化装备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5、自中化装备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注册批复后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化装备及标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动;

6、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相关方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及其已披露的承诺的情形;

8、本次重组尚需继续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和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6.12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196,372,023股。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对象为装备公司和蓝星节能,发行对象的详细情况详见上市公司在2026年8月19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相关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6年10月13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装备环球,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交易前,装备环球与化工科学院、装备公司、三明化机、华橡自控及中化橡胶为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蓝星节能为装备环球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493,600,759股增加至689,972,782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持续经营能力等有积极影响,具体详见上市公司在2026年8月19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

(二)法律顾问

■

(三)审计及审阅机构

■

(四)评估机构

■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化装备

股票代码:6005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Room 4611, 46F, Office Tower Convention Plaza, 1 Harbour Road,Wanchai,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4号5幢一层111-1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四: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4号5幢一层108-11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五: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六: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注: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中化橡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华橡自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四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三明化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五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装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六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蓝星节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装备环球、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化橡胶、华橡自控、三明化机、装备公司、蓝星节能均受中国中化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装备环球、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化橡胶、华橡自控、三明化机、装备公司、蓝星节能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中国中化通过化工集团间接控制装备环球、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化橡胶、华橡自控、三明化机、装备公司、蓝星节能。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化装备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装备公司购买其持有的益阳橡机100%股权并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蓝星节能购买其持有的北化机100%股权所致。

本次交易将实现益阳橡机、北化机注入上市公司,解决上市公司与益阳橡机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及利润规模将进一步提升,助力上市公司尽快扭亏为盈,并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同时提升上市公司在橡机与化机板块的行业竞争力。本次交易将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购买装备公司持有的益阳橡机100%股权和蓝星节能持有的蓝星北化机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装备环球,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装备公司持有的益阳橡机100%股权、蓝星节能持有的蓝星北化机100%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装备公司购买其持有的益阳橡机100%股权、向蓝星节能购买其持有的蓝星北化机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天健兴业以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其中益阳橡机100%股权评估值为52,226.97万元,蓝星北化机100%股权评估值为68,389.32万元。基于前述评估值,扣减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评估基准日后减资分红导致的影响,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益阳橡机100%股权交易对价为51,790.35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51,790.35万元;蓝星北化机100%股权交易对价为68,389.32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68,389.32万元。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本次标的公司之一的益阳橡机评估值为52,226.97万元。评估基准日后益阳橡机控股子公司益神橡机于2025年9月1日完成减资,原持股25%股东神户制钢退出,益阳橡机对益神橡机持股由65%增至86.67%。因实施减资,益神橡机对神户制钢2025年1-8月分红503.78万元,对本次重组交易对价的抵减金额为503.78万元*86.67%=436.61万元。

因作为本次交易作价依据的《评估报告》以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论有效期限为1年,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出具了《加期评估报告》。根据《加期评估报告》,益阳橡机1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论为54,705.90万元,蓝星北化机100%股权的加期评估结论为78,177.90万元,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仍以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依据,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不涉及调整标的资产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1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五)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不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

(七)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装备公司、蓝星节能。

2、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并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视为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的捐赠,直接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及股份支付的比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96,372,023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8.46%,具体情况如下:

■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