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告所载2026年度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度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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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上表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122.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27%。公司本期业绩变动,主要系当期国内算力领域市场需求向好,公司高端计算机等IT设备产品销量同比增加。公司紧抓市场机遇,持续推进技术迭代,完善产品布局,核心产品在重点客户实现落地。同时,配套软件等高毛利产品销售同步增加,推动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6年度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会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差异幅度不会超过20%。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3708 转债简称:曙26转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及投资金额: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或“公司”)拟与其他方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参股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70亿元,持有其4.67%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数创”)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20亿元,持有其1.33%股权;公司关联方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70亿元,持有其4.67%股权;公司关联方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图”)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持有其13.33%股权;公司关联方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星图子公司,以下简称“星图测控”)拟认缴出资人民币0.50亿元,持有其3.33%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科星图(含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104.64万元,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海光信息(含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3.95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上述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重点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尚未设立,需履行必要的备案、登记等手续,相关业务尚需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作出的战略性投资,公司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不构成控制关系,亦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项投资的主要目的为推进相关技术路径的验证与产业生态的协同拓展,短期内以技术合作与资源对接为主,预计对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3)标的公司属于新兴业务领域,相关核心技术尚未大规模在轨工程验证,商业模式有待市场检验;且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存在融资、工程实施及成本管控风险。鉴于标的公司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尚未完全成熟,且其所处行业技术迭代较快、商业化进程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的商业价值实现周期相对较长,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各类风险,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约定充分发挥双方在算力产业与空天信息技术领域各自领先、互补的优势,在技术研发、行业应用、产业生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详见公司公告:2025-051)。为落实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与中科星图等合计16家主体共同发起设立标的公司,推进具体项目实施。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5亿元,各方持股情况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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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与各出资方出资比例加总存在尾差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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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及批准情况
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暨第六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历军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交易中的共同投资方中中科星图、星图测控、海光信息均系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中科星图(含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104.64万元,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海光信息(含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3.95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情形。
二、投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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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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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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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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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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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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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科卫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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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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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科(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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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省皖能天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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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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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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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肥产投太空计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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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肥产投兴质新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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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肥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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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徽省新兴产业科创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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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徽科创新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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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诚通科创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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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各方将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拟设立于安徽省合肥市,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及运营天基信息基础设施,开展天基信息计算和智能应用服务。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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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与各出资方出资比例加总存在尾差均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四名,中科星图、中科曙光、合肥产投太空计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太空计算”)以及合肥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新创投”)各有权提名一名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应当在注册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此前暂由出资方中科星图以及合肥太空计算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职。股东代表董事未经相关提名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被免职或更换。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实施市场化招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曙光数创本次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鉴于标的公司系新设,尚未开展经营,无账面值或评估值可供参照,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1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溢价或折价情形,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各出资方拟签订《关于设立及运营标的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资方
出资方一: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方二: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方三:中科卫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方四: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方五: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方六: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方七:国科(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方八:安徽省皖能天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九: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十: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十一:合肥产投太空计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十二:合肥产投兴质新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十三:合肥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方十四:安徽省新兴产业科创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十五:安徽科创新研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方十六:诚通科创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拟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待定(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各方出资价格均为1元/1元注册资本,具体认缴出资、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详见“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之“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三)出资安排
各方同意,于首期交割日且满足出资先决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各股东各自向标的公司实缴其认缴出资的40%作为标的公司启动资金;剩余认缴出资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根据标的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确定实缴金额及出资时间(但不应晚于2030年12月31日),各方应在董事会书面通知的缴纳期限内将当期实缴出资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标的公司的银行账户。
各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各方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标的公司足额缴纳或补足差额外,还应当对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治理相关的核心内容
1、股东会
标的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及本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关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注册资本所代表的表决权相同。
2、董事会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四名,中科星图、中科曙光、合肥太空计算以及合肥高新创投各有权提名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应当在注册成立日起三个月内由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此前暂由出资方中科星图以及合肥太空计算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职。股东代表董事未经相关提名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被免职或更换。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诚通科创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委派一名董事会观察员,董事会观察员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意见,但无权对议案进行表决。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中科星图提名推荐的董事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后担任。
标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三名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高级管理人员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实施市场化招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五)承诺
1、名称的使用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及任何一方不得(且应促使其各自的关联方均不得)为了其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或复制另一方或其任何关联方的名称及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或任何类似标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
2、公开报道
未经各方一致同意,其他各方均不得、且应促使相关方不得发布与本协议项下拟议之交易有关的报道或作出相关公告,亦不得以其他方式与任何媒体进行交流。若任何一方依据适用法律或有权政府部门要求而需要发布公告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披露,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公告草稿事先提供给其他方,并协商确定公告内容。
(六)违约责任
因任何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下述行为或基于其下述行为引起或导致任何本协议其他方遭遇或蒙受任何及所有直接的损失和损害,该方应向其他方作出完全赔偿,并保障其不受损害:1、该方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于作出之日或视为作出之日不准确(在遵守任何适用的继续有效期间的前提下);或2、该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义务或责任。
任何一方产生上述违约行为(该方为“违约方”)。对于由违约方的违约所引起的其他方的任何损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追究相关违约及/或赔偿责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违约方应当向该等受损的协议方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如任一股东未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书面通知的实缴时间足额实缴出资,则就该延迟实缴出资的股东,可将其列为违约股东(“违约股东”)。违约股东就因其违约出资行为给公司或其他守约股东造成的损失向公司或其他守约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应由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六十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标的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所有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争议解决期间,各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经各方均适当履行其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取得有效批准及授权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是公司落实国家新兴支柱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该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技术门槛高、研发投入大,公司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产业投资方共同投资,有利于整合各方在高端装备、天基信息处理与智能应用、产业资本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产业协同,分散新兴业务研发与投入风险。本次联合产业方投资设立标的公司与公司现有智能计算、算力基础设施业务具备良好协同效应,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可借助标的公司平台切入新业务场景,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业布局的完善。本次采用参股投资、分期实缴出资的模式,能够合理把控资金投入节奏,兼顾战略布局与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本次交易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关联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委派一名董事进入标的公司董事会,参与标的重大事项审议,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如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拟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新设参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相竞争的业务规划,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五)标的公司尚未设立,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导致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尚未设立,需履行必要的备案、登记等手续,相关业务尚需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系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作出的战略性投资,公司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不构成控制关系,亦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项投资的主要目的为推进相关技术路径的验证与产业生态的协同拓展,短期内以技术合作与资源对接为主,预计对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标的公司属于新兴业务领域,相关核心技术尚未大规模在轨工程验证,商业模式有待市场检验;且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存在融资、工程实施及成本管控风险。鉴于标的公司技术路径及商业模式尚未完全成熟,且其所处行业技术迭代较快、商业化进程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的商业价值实现周期相对较长,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各类风险,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暨第六届独立董事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合理分担投资风险,投资规模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