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6-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0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审议的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5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全资子公司都匀市侨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万元调剂给全资子公司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侨盈”)。调剂后,都匀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20,000万元调减为18,000万元,江门侨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江门侨盈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因都匀侨盈与江门侨盈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江门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72.61万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2,000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426.11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2,573.89万元。

江门侨盈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拟向顺德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与顺德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江门侨盈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41.61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531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895.11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2,104.8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2.营业场所:恩平市沿江中路28号锦逸名庭商铺1、2、8、9、10、11、12、13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负责人:郭灌明

5.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564580127D

7.经营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顺德农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顺德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注册地址:恩平市外资民资工业区F区39号南边一区

4.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5.成立日期:2021年12月9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7EGDXX5M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打捞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轮胎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9.江门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江门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贷款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2)借款人: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CFCA出具数字签名验证报告的相关费用等)。

七、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江门侨盈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5,933.7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6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