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6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6年10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艳群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贾晓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为规范公司任职与履职安排,贾晓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贾晓燕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晓燕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总监职务的交接工作,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贾晓燕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晓燕女士通过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6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78%。贾晓燕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如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如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贾晓燕女士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附件:肖如意简历
肖如意,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2年至2019年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历任审计员至高级项目经理;2019年至2021年在江西泽发光电有限公司任上市办负责人;2021年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如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9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0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408.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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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0,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因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本公司视同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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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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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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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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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0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6年7-9月利润总额2,408.42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