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9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为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和风电”)于2026年10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协议书》,昌和风电就牡丹江林口混塔项目采购方北京普华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需提供履约保函事宜,向浦发银行申请开立1,771.2万元的履约保函。公司为昌和风电本次向浦发银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昌和风电自身以354.2万元保证金为本次开立履约保函担保。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524,84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昌和风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该担保事项于2026年2月12日经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8日、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次公司为昌和风电开立履约保函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71.2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为昌和风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50.2万元,仍在上述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为昌和风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为昌和风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79万元;本次担保后,为昌和风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50.2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5,149.8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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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古榆树镇古榆树街8号
法定代表人:郑权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钢混塔架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与公司的关系
昌和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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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
昌和风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保函申请人: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融资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
(二)保函用途:履约
(三)保函受益人:北京普华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四)保函金额:人民币1,771.2万元
(五)申请日期:2026年10月15日
(六)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七)担保情况
1.担保人: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
2.担保人: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金(354.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昌和风电向浦发银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提供保证担保,是基于昌和风电收取货款所需,有利于其混塔业务开展和公司经营发展。
昌和风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1,77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7%。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09,12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15%,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93,44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25%。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昌和风电与浦发银行签署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协议书》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