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杜业鹏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626.83万元置换先期偿还银行借款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8.47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626.83万元置换先期偿还银行借款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58.47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0号)核准,山高环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108,808,83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2,852,99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584,725.3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6,268,272.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9月21日出具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00000172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三、自筹资金先期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先期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偿还的银行借款64,626.83万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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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结息将直接作为置换金额转出,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二)以自筹资金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8.47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10月16日,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58.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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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措施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旨在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负债结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先期自筹资金投入,置换出的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既定安排保持一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单一第一大股东变更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产投”),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变更为高速产投,直接持有公司18.92%的股份;高速产投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由112,745,751股增加至221,554,584股,持股比例由24.18%增加至38.5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0号)(生效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高速产投发行股份的工作,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6日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披露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高速产投、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光伏”)、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牛壹号”)、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禹阳”)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高速产投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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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高速产投本次参与认购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
4、本次发行完成后,高速产投、山高光伏、红牛壹号、山高禹阳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承诺,高速产投本次认购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山高光伏、红牛壹号、山高禹阳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