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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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粗表示新增内容,删除线表示删除内容;“无”表示原/新章程无对应内容;“仅序号调整”表示内容未变但条款编号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88808 证券简称:联讯仪器 公告编号:2026-044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莹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确定其津贴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刘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同时确定其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工作津贴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津贴按照实际任期予以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刘莹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后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如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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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莹女士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生效,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职责
为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战略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职责。本次调整自公司H股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H股上市前仍按现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运作。
特此公告。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附件:刘莹女士简历
刘莹,女,1972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澳大利亚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2月任Salomon Brothers分析员;1998年2月至1999年8月任BT Wolfensohn经理;2002年1月至2009年1月任瑞银执行董事;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任CSIP集团董事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23年5月任摩根大通执行董事;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和投资者关系);2025年8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拓展事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808 证券简称:联讯仪器 公告编号:2026-045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境内外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保险期限为12个月,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期限为72个月,到期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投保授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经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办理本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均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险事项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88808 证券简称:联讯仪器 公告编号:2026-046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增加1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成10名,《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需要相应修订,其中《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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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鉴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公司对《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止。
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公司相应修订了《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其他事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