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提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关于提议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A股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4.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A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且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形成提案,于公司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上进行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中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A股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A股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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