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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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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洪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经审慎核查,就原公告中关于可转债最后交易日予以更正,现将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正内容

公告前: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11月19日

● 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

●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26年11月20日

● 可转债摘牌日: 2026年11月20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11月13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11月19日

自2026年11月16日(可转债停止交易起始日)至2026年11月19日(可转债转股期结束日),“洪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洪城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6日开始停止交易,11月13日为“洪城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洪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6年11月16日(可转债转股期结束前的第3个交易日)起,洪城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6年11月20日(可转债到期日的次一交易日)起,洪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告后: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11月19日

● 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

●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26年11月20日

● 可转债摘牌日: 2026年11月20日

● 可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11月16日

● 可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11月19日

自2026年11月17日(可转债停止交易起始日)至2026年11月19日(可转债转股期结束日),“洪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二、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洪城转债”将于2026年11月17日开始停止交易,11月16日为“洪城转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9日),“洪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洪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六、可转债摘牌日

自2026年11月17日起,洪城转债将停止交易。自2026年11月20日起,洪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其余全部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严谨性。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