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银华粤海水务水利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银华粤海水务水利REIT”,基金代码:18070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6年10月15日起正式生效。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基金将自2026年10月20日起开通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6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具体办理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业务的办理规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限售解除前,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三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四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新种类基金的投资风险和创新风险、管理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流动性风险、中介机构履约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法律与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相关交易未能完成的风险、不动产基金的要求或决定无法及时有效传递的风险、交易结构设计及条款设置存在瑕疵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等;
2、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政策风险、不动产项目管理及市场风险、不动产项目外部管理机构的解聘及更换风险、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持有份额比例较高导致的基金治理风险、评估风险、电站机组使用期限的风险、资产维修维护及资本性支出风险、现金流预测的风险、股东借款带来的现金流波动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履职风险、意外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及不可抗力给不动产项目造成的风险、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被纳入底层资产的相关风险、共用资产的相关风险、“电调服从水调”排洪弃水风险、实际发电量与发电量预测值出现差异的风险、实际年发电量超过设计年发电量的可持续性风险、新建黄茅峡水库的相关风险、项目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及极端天气风险、电力消纳风险、流域内梯级电站竞争的风险、不动产项目电价调整及市场化交易政策变动的风险、潮州项目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风险、两个细则考核净收入波动风险、小水电清退或重大改造风险、许可证续期风险、《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的延期、续签风险、处置风险、不动产项目经营期届满,原始权益人或其指定关联方可能优先无偿受让项目公司股权相关的风险、飞来峡项目公益性资产扩、改建,或者其他由不可抗力导致的较大额度损毁维修费相关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风险等;
3、其他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证券市场风险等;
上述揭示事项仅为列举事项,未能详尽列明不动产基金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不动产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以及不动产项目评估结果不代表实际现金流分配或者资产实际可交易价格。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