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

202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公司已向印度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提起仲裁申请。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39.82亿卢比(根据2026年10月18日中国银行印度卢比折算价计算约合人民币2.80亿元,具体以仲裁庭最终确定的金额为准)。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持续关注仲裁事项的进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19年9月,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印度北方邦电力有限公司(UP Rajya Vidyut Utpadan Nigam Limited,以下简称“业主”“UPRVUNL”或“印度北方邦电力”)签署《印度北方邦安帕拉D电厂(2×500MW)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包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约4.8亿元人民币(EPC总承包合同金额,含进口关税10%以及印度增值税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本合同包括印度境外设备供货合同、印度境内设备供货合同、施工和其他服务三个合同。项目位于印度北方邦安帕拉地区,项目范围为2台500MW机组的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包括设计、工程设计、制造、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二、合同进展情况

(一)项目延期及争议情况

本合同项下项目于2019年9月开始施工。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印度签证问题,多次发生工期延误。在此期间,公司与印度北方邦电力沟通达成共识,项目根据实际进度进行延期,并按期签发延期函件。公司累计获得6次工期延长,总计36个月,第六次延期约定项目移交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

2024年9月22日到期后,经公司多次沟通,业主UPRVUNL未予批准延期,并禁止公司及施工单位进入现场。2024年9月至11月期间,公司多次发函催促业主UPRVUNL给予延期批准,均未获得回复。

2023年6月5日,公司向业主UPRVUNL正式提出第一次项目成本索赔,金额约31.9亿卢比(不含税)。

2024年9月23日,公司向业主UPRVUNL正式提出第二次项目成本索赔,金额约47.5亿卢比(不含税)。

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业主UPRVUNL发出的合同“违约通知”和对其调解申请的回复函,上述函件基本否定公司索赔主张,并以工期延误为由认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2024年12月27日,公司正式回函业主UPRVUNL,明确表达以合同履约为目标、继续推进项目。

2025年7月,业主UPRVUNL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并向银行发起合同保函兑付申请。因该项目开立的保函属于“见索即付”性质,汇丰银行与中国银行完成保函兑付,累计兑付金额55,879,978.17元人民币(按兑付时汇率折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项目进度及收付款情况

截至业主UPRVUNL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项目整体完工进度约41%。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回款折合人民币约1.99亿元,累计支付各类款项约3.83亿元,收支差额约1.84亿元。

三、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于2026年10月18日对业主UPRVUNL提起仲裁申请。本次仲裁为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仲裁程序适用印度1996年《仲裁与调解法》,仲裁地点设在印度德里,仲裁语言为英语,将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公司主要诉求如下:

1.宣告业主UPRVUNL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的行为非法、不当、任意且无效。

2.宣告公司有权就本文详述的延误事件获得1567日的工期延长。

3.宣告业主UPRVUNL兑现银行保函的行为违法,且违反该等保函所载条件及合同条款,并据此指令将被兑现的银行保函金额返还公司。

4.指令业主UPRVUNL向公司支付总额约印度卢比39.82亿(或贵仲裁庭可能确定的其他金额)。

5.指令业主UPRVUNL就裁决金额按年利率 18%(或贵仲裁庭认为适当且合理的其他利率)支付利息,自诉因产生之日起至索赔陈述书提交之日止(仲裁期间利息),以及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至实际收回之日止(裁决后利息)。

6. 指令业主UPRVUNL承担并支付本次仲裁程序的费用,包括仲裁庭费用、法律费用以及公司发生的所有附带开支。

7.就本案事实与情形作出仲裁庭认为适当且合理的其他及进一步命令。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4,772.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持续关注仲裁事项的进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1.仲裁结果不确定风险:仲裁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索赔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以及支持程度取决于仲裁庭的最终认定。

2.反索赔风险:公司提起仲裁后,业主UPRVUNL可能提出反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违约金、替代履行费用差额等,公司需就相关反索赔进行充分应对。

3.技术举证风险:部分索赔主张(如桩基工程永久套管、硬岩打桩等)需要提供充分的技术证据支持,存在举证不充分导致相关索赔无法获得支持的风险。

4.仲裁裁决执行风险:仲裁裁决在印度的执行可能面临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存在执行困难或执行周期较长的风险。

5.汇率波动风险:索赔金额以印度卢比计价,汇率波动可能影响最终实际收回的人民币金额。

七、备查文件

《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