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76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大学城科创园6号楼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4日
至2026年1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8、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11月2日17:00前至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3、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05572
联系邮箱:higagroup@higasket.com
联系人:余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大学城科创园6号楼8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601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6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合肥市蜀山区九龙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大学城科创园6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和国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制定了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0%,即不超过25,644,900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429.68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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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资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享(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74)。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择机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按照规定由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签署有关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程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0、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事务;
11、除第4、5项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其他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11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6)。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万朗磁塑 股票代码:603150 公告编号:2026-070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7年3月31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5,483,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利润分配、股份支付、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总股本发生的变化。假设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测算,即发行25,644,900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数量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后公司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429.68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进行年化计算,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0.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20.65万元;假设202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下滑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上升10%;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净利润、现金分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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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口径。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难以释放全部利润,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对2027年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战略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冰箱门封、玻璃、洗衣机密封圈等家电零部件业务以及电风扇、取暖器、加湿器、水家电等小家电业务,并持续发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业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向家电零部件、小家电、高分子改性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中试平台等建设项目、收购少数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同时优化财务结构,缓解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深化主营业务发展,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深入实施中长期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扎实推进各项战略举措落地,大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并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加强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支持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强化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五)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便于投资者形成持续稳定的回报预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修改后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承诺的相关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修改后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万朗磁塑 股票代码:603150 公告编号:2026-072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万朗磁塑 股票代码:603150 公告编号:2026-073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75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本次节余金额为3,739.08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转出当日的余额为准),用于投资“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朗磁塑”)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739.08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资“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7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1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44.25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651.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92.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1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等相关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节余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金额为14,569.15万元,已于2026年1月结项。截至2026年10月13日,该项目节余资金为3,739.08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节余资金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且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节余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739.08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转出当日的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项目“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
为确保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将在转入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三、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该项目形成节余资金尚未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与长远规划,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万朗磁塑,通过租赁场地建设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建设覆盖PVC密封材料、TPE/TPV弹性体、EPDM密封材料及回收再利用、硅胶密封材料、功能母粒(阻燃、微球、纤维素等)、合成助剂等方向的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线,并按CNAS认可要求建设整机形式实验室与材料性能测试室,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挤出生产线、水下切粒设备、三转子连续改性机、高压反应釜中试线及材料性能检测与整机测试设备等研发设备,围绕公司高分子改性材料业务方向开展配方验证、工艺放大与性能检测,进一步开发改性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将进一步加快新材料产品的业务发展壮大,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打通“研发-中试-量产”链条,缩短新材料产业化周期
新材料从实验室成果到规模化量产,需经过配方验证、工艺放大、性能测试、客户认证等多个环节,中试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过渡阶段。公司现有研发设施以实验室小试为主,缺乏中试规模的工艺验证条件,导致新材料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的周期较长、风险较高。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新材料业务补齐中试环节,打通“研发-中试-量产”链条,加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2、支撑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的持续发展
高分子改性材料是公司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相关产品主要面向公司家电零部件主业的原材料需求以及家电、汽车等下游领域。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仍需要不断研发创新改性材料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高分子改性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在产业化之前均需完成中试验证与客户认证,中试平台建设是高分子改性材料业务规模化发展的必要前置条件,将进一步支撑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发展壮大。
3、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与检测验证水平
新材料产品的竞争核心在于配方体系与工艺控制能力,而配方的迭代优化高度依赖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本项目将按CNAS认可要求建设整机形式实验室与材料性能测试室,搭建VOC环境舱、热脱附-GC/MS、臭氧、摩擦系数、跌落、能耗等检测能力,形成覆盖气味、雾化、VOC及整机可靠性的自主检测体系,减少对外部检测机构的依赖,提升研发迭代效率与数据可靠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满足高分子改性材料持续研发的需要,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与检测验证水平。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改性塑料属于我国新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高分子新材料、轻量化绿色化材料、高性能改性塑料”属于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端相继提出“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等理念。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政策文件,鼓励改性塑料等新材料在下游行业的产业化应用,发挥复合材料在节能、环保等性能上的优势。此外,在平台建设方面,国家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明确提出支持企业、产业园区联合科研院校等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的建设运营模式,实现中试平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政策导向,具有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基础与人才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深耕家电零部件领域,改性材料为家电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家电产品逐步向绿色、高端、智能、节能方向不断发展,家电主机厂对家电零部件配套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材料改性方面进行了长期投入和持续攻关,在高分子材料配方设计、挤出造粒工艺及下游应用验证方面具有一定技术积累,并在此过程中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素质过硬、专业高效的技术人才,公司将以多通道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持续强化公司的人才储备。因此,扎实的研发基础和充分的人才储备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行业需求增长、客户资源丰富为未来相关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了市场基础
家电是改性塑料第一大下游应用领域,占改性塑料消费量的比重约37%,家电与汽车领域合计占比约52%。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6年至2024年,我国改性塑料产量由1,563万吨提升至3,002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50%。2024年我国和全球的塑料改性化率分别为23.54%和49.50%,我国改性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除此之外,公司客户资源丰富,与国内外众多家电主机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公司积累大量优质客户及合作伙伴为本项目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后续产业化应用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
(四)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万朗磁塑,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全资子公司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有厂房实施。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周期
本项目总投资为4,015.2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39.08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转出当日的余额为准),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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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六)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为建设高分子改性材料中试平台,服务公司新材料产品的开发创新,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七)项目报批情况
本次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长远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股票简称:万朗磁塑 股票代码:603150 公告编号:2026-07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就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