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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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权益变动结果公告

202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暨权益变动结果公告

投资者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上海华芯”)持有公司11,180,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123%,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计划自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53,4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1日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万股,变动后持股比例为8.84%。

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华芯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7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7.1147万股,变动后持股比例为8.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华芯出具的《关于上海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权益变动结果的告知函》,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期间,上海华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8.2275万股,变动后持股比例为6.71%,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同时,股东上海华芯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45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未触及要约收购。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