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7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306,652.3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7,696.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1,390,991.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6]142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4,960,425.88元(含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960,425.88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390,991.41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46,226.42元(不含税),公司将对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承销费用及部分保荐费用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坐扣;
2、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6,306,652.30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306,652.3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73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缴出资及增资对象:全资子公司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立旺”)
● 实缴出资及增资金额:公司使用72,150.77万元的募集资金及结息(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福立旺实缴出资及增资,其中21,5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资金来源: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 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7,696.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1,390,991.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6]142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实缴出资及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及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福立旺。截至目前,苏州福立旺的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已实缴8,5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使用72,150.77万元及结息(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其中21,500.00万元实缴前次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剩余部分用于对苏州福立旺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拟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苏州福立旺注册资本。
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及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完成后,苏州福立旺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实缴出资及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
四、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苏州福立旺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福立旺、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2,150.77万元及结息(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其中21,5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及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7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7,696.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1,390,991.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6]142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奖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服务等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支付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3.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编制以自有资金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
(二)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流程,根据内部资金管理规定相应的审批权限人员通过后,将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
(四)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7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7,696.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1,390,991.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42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鉴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元,低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未来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74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7,696.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1,390,991.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2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4250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审查。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